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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失速應踩剎車 台灣永社:政院不副署合憲且屬權力制衡

    2025-12-12 11:08 / 作者 楊文琪
    台灣永社今日召開記者會支持行政院對違憲惡法不副署。楊文琪攝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新修正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遭否決,擬不予執行,各界討論行政院長應該行使《憲法》賦予的「不副署」權,對此台灣永社今(12/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院面對立法院的違憲惡法,當憲法法庭被癱瘓的時候,已經沒有大法官對立法失速列車最後踩煞車的機制,行政機關應勇於承擔憲政責任,面對危險惡法不副署是行政機關可以制衡及阻擋違憲惡法不生效最有效的方法。

    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表示,立法院通過多項法律案,造成行政院窒礙難行,且因憲法法庭目前因大法官人數不足而癱瘓,在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及人民權益,在憲法法庭被癱瘓之際,要如何阻擋違憲惡法對台灣的危害,行政院不副署是合憲的,因為行政院也是憲政機關,守護民主憲政也是其責任。

    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說,目前因為司法權已經不見了,在舞臺上只剩下行政權跟立法權,衝突越來越白熱化,最近討論很多的三種方案,第一個是行政院長不副署,第二個是總統不公布,第三個是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佈之後不執行,面對這三個選擇,似乎不副署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案,因為不副署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權限,不是洪水猛獸,總不能立法院違憲然後行政院也跟著違憲,這樣是很不好的示範。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洪偉勝律師指出,阻止失速列車停下來有幾個方式,沒有哪個方式是絕對好或不好,不同的情況要採取不同的剎車手段,他認為採取不副署是影響程度最小、能夠最有效形成憲政慣例的一個方式,因為不副署涉及到的是行政院長一個人針對這個法律,不會有所謂行政失控的情況,而且《憲法》也明白的賦予立法院有倒閣權,只不過行政院長不副署必須向國人說明,爭取支持。

    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經濟法博士後期研究傅馨儀律師認為,民間有一些錯誤的聲音,認為如果行政院長依照《憲法》第 37條的規定不副署的話,會造成行政權大於立法權,其實這是權力制衡,今天立法院的立法也要有一個人來做監督的作用,總統公佈立法院制定的法律、行政院長去副署,那是一般正常的審查沒有問題,但一件事情有原則就可能有例外,難道今天法律制定的法律不是那麼好,你要含著眼淚說惡法亦法,整個國家要吞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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