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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巨蛋分潤「遠雄10%、北市府0.6%」 議員批不合理:要求重新議約

    2024-04-17 19:06 / 作者 政治中心
    北市議員質疑大巨蛋分潤不合理,要求重新議約。圖為大巨蛋辦籃球賽事畫面。資料照片,林建嘉攝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大巨蛋營收分潤,北市府僅能拿到0.6%,遠雄則有10%,質疑懸殊比例已損及市民權益,「根本間接幫財團數鈔票」,要求重新議約。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4/17)回應,分潤有兩部分,會持續跟遠雄協商。體育局補充,另一種分潤項目最高可收到1.6%。

    許淑華表示,大巨蛋的分潤方式,由前市府、柯文哲任內所訂下,對於當年度營收,北市府可分潤0.6%,遠雄抽取10%。若收入超額達預估營業收入120%以上,北市府分潤才會到1%或1.6%。

    她提到,大巨蛋之後若能演唱會,將帶來可觀營收,以紅髮艾德演唱會為例,若票房收入超過1億,遠雄將獲得1210萬,市府僅得27至37萬,「非常不合理」。

    許淑華說,大巨蛋雖是BOT案,廠商要有合理利潤,但遠雄沒出一毛錢,皆是向銀行借貸,甚至停工期間爆發協力廠倒閉,還把理賠責任推給市府。她強調,分潤機制應該重新研議,要求市府在兩個月內提出對應方案。

    蔣萬安今赴北市議會向國民黨團說明重大議案,會後聯訪被問及大巨蛋分潤議題,他表示,營收分潤有2種,會持續與遠雄溝通。

    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補充,一種是預估營收,遠雄不管賺或賠,市府都會有保底0.6%分潤,另一種是超額分潤,當營收超過預期,市府最高可收到1.6%分潤。

    對於有議員要求重新協商分潤機制,據《自由時報》報導,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認為,大巨蛋經營仍困難,若每個新的市長都要重新議約,這不正常且並非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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