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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野推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立法院:美法未採用待立委共識

    2024-03-20 17:44 / 作者 政治中心
    在野黨立委提案修法,擬將總統國情咨文改為即問即答方式。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3/21)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針對「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之建議」,進行專題報告。根據書面報告指出,立委提案修法對於總統國情報告發動要件,與《憲法》增修條文用語不同;另外,美國及法國的國情咨文(演說),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國情報告是否採不同詢答模式,待立委共識決定。

    書面報告並附上美國、法國與中華民國總統國情報告制度比較表,在詢答方式部分,美國為總統發表國情咨文時,兩黨議員不會干擾報告,總統發表後即行離開。法國則是總統離場時,國會議員才能對總統國情咨文演說內容辯論。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條文明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在野黨立委陸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修正草案,要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即問即答方式,遭綠營質疑違憲。

    對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列席就「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之建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立法院書面報告內容,指出立委提案與現行總統國情報告有所不同規範,例如對總統國情報告發動的要件,將「得」於每年集會時邀請修正為「應邀請」,這與《憲法》增修條文的用語不同。

    報告指出,關於總統國情報告的詢答方式,立委提案採依序即時答復或採即時詢答,其定義與進行程序是否相同,有待討論釐清。

    報告指出,依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的建言,實務上有總統對代表的建言採綜合答復的方式進行,而美國及法國的國情咨文(演說)實施經驗,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國情報告是否採不同的詢答模式,待立委共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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