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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出任立院司委會召委 吳宗憲: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規定修法

    2024-02-25 04:40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郭宏章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共識營將確定新會期8常設委員會召委人選,新科立委吳宗憲被點名出任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受訪說,不清楚黨團最後決定,一切尊重,但若出任召委,將推動將有期徒刑刑度上限應該提高,新增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規定。

    吳宗憲說,若擔任司法委員會召委,對國民黨團主張的像是像是國會改革、恢復特偵組(法院組織法)等優先法案,當然會力推;此外,也會尋求加強校園安全,並把社會安全方面破洞補起來,像是將有期徒刑刑度上限提高。

    吳宗憲表示,目前有期徒刑上限是15年,這個標準是民國23年所訂,但那時人民平均壽命不高,現在國人平均餘命都已80歲上下,有期徒刑刑度上限也應該跟著拉高為25年,這有科學依據,對法官論罪時也會差很多。

    至於無期徒刑,吳宗憲說,希望增補一個「不得假釋」的規定,讓法官可以諭知。吳指出,以前貪汙治罪條例也不得假釋,不得假釋規定不是一個從來沒有過的創舉,而現在規定無期徒刑得假釋,下一個就跳到死刑,中間的空缺太大。

    吳宗憲主張,希望未來能有規定無期徒刑得假釋,以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兩個規定,再跳到死刑,而死刑的範圍也可限縮在只有致人死亡的條文才繼續保留,因為「你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我為何要尊重你的生命權」?這也符合希望西方理論。

    吳宗憲也提到,現在包含海盜罪、搶奪、貪汙等罪也都有死刑,但實務上這幾十年來已沒有再對殺人以外的案件判死刑,保留這些條文的死刑沒有意義,可以改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處理;現在不執行死刑,其實概念也與終身監禁無異。

    吳宗憲認為,修法後除可讓讓歐洲覺得我國刪掉很多死刑規定,朝維護人權方向推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也可讓惡性重大,但罪不至死的人有死刑以外的替代判決選項,有些殺人案背後可能是因被欺負到受不了,就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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