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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國會開議修NCC條例 趙少康:防民進黨萬年委員

    2024-02-14 16:18 / 作者 政治中心
    NCC部分委員即將卸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為應該修法,避免萬年委員。陳品佑攝
    國會於年假後開議,將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2/14)日指出,他主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及第10條修法,避免萬年委員,又能符合國會政黨比例,呼應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民主大聯盟」的精神。

    趙少康表示,他之前曾建議NCC委員應該由各主要政黨按立法院席次推薦,依照目前立法院席次,國民黨應該推薦NCC七名委員中的3席,民進黨推薦3席,民眾黨推薦1席,符合NCC委員會多元化的要求,也呼應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民主大聯盟」的精神。

    趙少康指出,現在NCC有3名由民進黨推薦的委員,任期到後年的7月31日才任滿,所以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的4名委員,應由國民黨推薦3名、民眾黨推薦1名,使NCC的七名委員達到3:3:1的比例,

    趙少康又表示,如果賴清德想要獨佔NCC委員的提名權,以方便其獨家控制廣電媒體,而不願意接受國民黨及民眾黨的推薦,國民黨及民眾黨只能否決賴清德送到立法院的提名人,送一次否決一次。

    由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5項規定,「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項任期之限制」;對此,趙少康說,若國會一直否決人選,現有的7名委員可以繼續運作,變成「萬年委員」。

    趙少康認為,所以如果賴清德堅持即將到期的4名委員,不請國民黨、民眾黨推薦而被立法院否決時,現有的7名委員可以繼續運作,變成「萬年委員」。為了防止賴清德的專斷,應該立即修法:「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或提任未能通過立法院之同意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即應終止不得延任。」

    另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會議之議決,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趙少康指出,如果立法院不同意賴清德送來的委員名單,則7月1日以後,NCC只剩3名原來民進黨提名的委員,不過總額7名的一半,不能議決任何議案,NCC委員會形同廢除,失去功能。

    趙少康表示,如果民進黨故意曲解法律,硬要說「委員總額」以現存委員或出席委員數目為準,那他認為該法條應修正為「會議之議決,應以委員總額七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趙少康強調,依照賴清德固執的個性,他豈肯放棄對NCC的掌控進而失去對廣電媒體的掌控?但過去8年在野黨吃盡NCC苦頭,在立法院又何嘗願意輕易讓步?賴清德很可能非要跟立法院衝突對撞,拼個你死我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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