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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3公民跳機台灣求助 陸委會查無庇護安排、遣送回出發地

    2024-02-01 19:56 / 作者 李佳穎
    中國公民轉機過程中滯留台灣,要前往非目的地的第三地,但陸委會查無相關安排而遣送回出發地。截自桃園觀光導覽網
    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1月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未按計畫轉機前往北京,尋求台灣政府協助前往第三國,但今(2/1)日已遭遣返回馬來西亞。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解釋,因3人並不具有合法入境許可,各國通例都不會讓持有合法入境證件的旅客入境。

    田永德自稱是「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韋亞妮與黃星星為母子,韋亞妮因多次參與維權運動而曾遭到抓捕,據了解,三人前往泰國後又想藉由台灣前往其他國家,就是考量泰國與中國交好,因此決定離開泰國,並以美國為最終目的地。

    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去(2023)年9月從泰國搭機抵達桃園機場,同樣未按計畫轉機,但最後順利前往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媒體好奇兩案處理的差異,詹志宏坦言,不論是陳思明或是田永德、韋亞妮與黃星星,都沒有合法入境證件,但陳思明已和第三國接觸,因此可以滯留台灣。

    詹志宏解釋,陳思明已和第三國接觸,經我方查證確實正進行相關程序,並認為前來台灣較能保障人身安全,所以當時沒有隨即遣返,但也沒有讓他入境,只是待了數天後才離開台灣,但此次個案並沒有相關安排,因此台灣依照國際慣例,將他們送回出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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