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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Q之後 中選會公告明年1/9補選 脫鉤公投

    2021-10-28 17:42 / 作者 李英婷

    台中第二選區立法委員陳柏惟罷免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0月28日)下午公告該罷免投票結果為「通過」,並公布將於明(2022)年1月9日(星期日)舉行補選投票。







    陳柏惟罷免通過,將於明年1月9日舉行補選投票。(圖/陳柏惟提供)




    中選會今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第10屆立委(台中市第二選區)陳柏惟罷免案投票結果。中選會指出,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9萬4976人,投票人數為15萬2567人,投票率為51.72%,有效票為15萬1332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7萬7899票,不同意罷免票數7萬3433票,無效票為1235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通過後,依規定應辦理補選者,應自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即該選區立委缺額補選必須於明年1月27日之前完成投票作業,但考量補選完成期限、選務籌辦時間、避免與公職考試同日,也避免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同日等因素,因此決議定於明年1月9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4點。



    立委補選與公投脫鉤



    中選會決定明年1月9日進行立委補選投票,等於和12月18日進行的四大公投投票脫鉤。中選會說明做此決定緣由,除了因為公職人員補選與公投是否於同日舉行投票,《選罷法》及《公民投票法》兩項法律均無明文,也考量下述三項因素,



    一、公職人員補選是對「人」的投票,公投則是對「事」的投票,《公投法》規定公投每兩年舉行1次以錯開選舉年,就是為了避免對「人」投票與對「事」投票同時舉行,模糊公投議題焦點,因此認為公投與補選分開辦理,可有效確保補選結果及公投結果與民意一致。



    二、補選及公投分開舉行,才能避免選舉人、候選人及選務人員有混淆之虞。



    三、因受新冠肺炎影響,公投改定於12月18日舉行投票,但是投票權人仍應以原投票日8月28日有投票權資格的投票權人為限,且8月2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若補選與公投同日舉行投票,亦宜考量會否因選舉人須返回原戶籍地投票所投公投票,致須異地投公投票及選舉票,或恐因此無法完整行使投票權,影響其投票權益。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 2021年11月2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 2021年11月9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 2021年11月19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 2021年12月3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 2021年12月8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七、 2021年12月20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八、 2021年12月29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8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 2022年1月5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 2022年1月9日 投票、開票

    十二、 2022年1月14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 2022年1月14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 2022年1月21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 2022年2月13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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