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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致政遭抹黑批「中國介選加大力道」 呼籲勿傳假訊息「最重判刑7年」

    2024-01-03 12:00 / 作者 歐芯萌
    蕭美琴與羅致政合體站街口。賴辦提供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晚遭媒體假訊息報導,指涉為私密影片男主角,他第一時間即到調查局備案、正式告發。羅政治今早(1/3)出席「全國22個縣市同步站路口」活動時重申,影片是深偽造假,並非他本人;他結束與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車掃行程後,也在臉書上指出,中國介選散佈假訊息加大力道,提醒民眾不要散布假訊息,否則最重判刑7年。

    羅致政今早站街口時重申,深偽影片並非他本人,整個操作痕跡非常明顯,是把合成的假訊息資料丟入不知名的國外色情網站,再通知國內協力者報導、加以引用,動機、目的非常明顯,就是要企圖影響選舉結果。

    羅致政表示,昨晚11時、在第一時間,他就到調查局備案並正式告發,今天他也會轉到地檢署,請調查局盡快做鑑定,以釐清真相。他譴責這種為選舉造謠抹黑伎倆,也呼籲大家不要傳播,會有嚴重觸法的問題,任何偽造影片的散播、報導、引用都觸法,他一定會提告到底。

    羅致政也指出,報導抹黑他是私密片男主角的「壹傳媒」,並非真正的傳媒,他將正式提告早已宣告破產、借殼上市的假冒版「壹傳媒」(前身為毅傳媒),這在大家認知中就是所謂的議題農場,沒有編輯台也沒有記者,只是淪為造謠中心,成為境外介選的工具溫床。

    羅致政重申,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他會為自己的權益捍衛到底,希望調查局與相關單位能儘速有初步結果,不管如何法律動作一定會追訴。他也在臉書上表示,提醒大家,散播深偽假造影片已觸法,若發現有人在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轉傳,請儘速向他提出檢舉,他一定提告。

    羅政治強調,投票倒數,中國介選散佈假訊息正加大力道,提醒國人不要淪為共犯,要小心假訊息與深偽影片,深偽影片在《選罷法》有加重刑責,散佈播送這類假訊息,最重判刑7年。

    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之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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