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封建時代的日本已有男武士有同性伴侶的紀載,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制定的日本憲法提及,「婚姻基於兩性合意即可成立」,往後日本政府對憲法與民法的解釋為,結婚登記不包含同性婚姻,此說法也時常受同運者回擊,憲法未提及禁止同婚。
2019 年起,有十多對同志夫婦在日本各地的地方法院狀告政府,要求法院承認同婚,但有些申請未受審理。
在眾多訴訟案中,札幌地院是首例宣示一審判決的地方法院,裁定「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為違憲」,其判決被是為對其他法院有重大影響。
該件訴訟案的原告律師稱,憲法原意是在防止強迫婚姻,因為條文中未明確禁止同性戀婚姻的規定;根據判決書,札幌地院的審判長考量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第 14 條「人人平等」的原則。
不過,札幌地院以「立法者可能一直就該問題努力進行立法」為由,拒絕了原告的賠償要求。原告稱政府疏失、不願修改法律允許他們結婚,所以要求每人獲得一百萬日圓(約新台幣 259,377 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但這一切還沒結束,接下來日本還有一段長路要走,因為即使所有地方法院都宣布同婚符合憲法,也不能保證日本同婚就此合法化。
一位男性原告在法院外對記者說:「我忍不住流下眼淚,法院真誠地、透徹地關注我們的問題,我認為它確實作出了很好的裁決。」
日本議員尾辻加奈子(Kanako Otsuji)是日本政治圈裡少數公開支持 LGBT 的政客,她也在 Twitter 發文,表示自己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非常得高興,為此,我敦促國會盡快進行對民法擬議的修正案,讓同性婚姻成為可能。」
日本網友也在網路上討論該件訴訟裁決,表示「我們向同性婚姻合法化邁出了一步」,並認為往後回過頭來看,可能會發現其是歷史性的分水嶺,畢竟同志們為了「違憲」奮鬥許多年。
即便東京澀谷區的地方政府,已在 2015 年起向同性伴侶頒發具有象徵性的「伴侶關係」證書,但該證書沒有法律約束力。根據《BBC》的報導,同運人士認為現今日本社會仍對同性戀採保守態度,許多 LGBTQ 日本人仍不敢與他們的親友出櫃。
日本是七大工業國組織(G7)中,唯一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
Source:
《Nikkei Asia》:Japan non-recognition of same-sex marriage unconstitutional: court
《BBC》:Japan court finds same-sex marriage ban unconstitutional
《France24》:Japan's failure to recognise same-sex marriage unconstitutional: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