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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長開貨車如實廣播確診者身分 獲彰檢不起訴處分

    2021-08-27 10:47 / 作者 張君琿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彰化水果中盤商夫婦前往台北市賣葡萄確診,楊姓里長開小貨車廣播說賣葡萄的某某確診,遭彰化縣警察局等單位移送,但檢方認為楊男廣播內容為事實且是提醒里民,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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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一名楊姓里長5月14日開小貨車,在彰化溪湖鎮沿路廣播指賣葡萄某人確診,有民眾拍下影片向警方報案。(圖片來源/彰化踢爆網臉書facebook.com)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處分書,彰化縣溪湖鎮水果中盤商夫婦前往台北市賣葡萄,回到彰化溪湖鎮後卻被驗出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病毒,55歲的楊男在彰化溪湖鎮擔任里長,5月14日卻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溪湖鎮中山里廣播。



    楊男駕駛小貨車廣播說,「里民請注意,交流道下賣葡萄的某某已經確診」,彰化警方以及彰化縣衛生局認為楊男行為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楊男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楊男向檢察官辯稱,沒有散播流行疫情謠言,當天中午看到電視新聞報導溪湖鎮有人確診,而且有里民告訴他確診的就是一名常來里內收購葡萄的某某,大家都很恐慌,他才會駕駛小貨車廣播通知里民注意。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詢問彰化縣衛生局確診者資料,確認確診者擺放看板賣葡萄的位置靠近交流道,廣播的內容確有其事,非憑空捏造,且從廣播內容可看出里長是為了善心提醒里民注意,與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的散播不實消息罪要件不符,犯罪嫌疑尚有不足,因此決定不起訴。



    彰化溪湖鎮一對水果中盤商夫妻今年5月中旬前往台北市萬華區送葡萄,回到彰化後出現感冒等症狀送醫後確診,由於中盤商夫妻中的太太曾參加社區歌唱班,也導致歌唱班成員以及家人等總計有112人染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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