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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北3日起開放內用 違規最高罰1.5萬

    2021-08-02 16:28 / 作者 李英婷

    雙北地區在觀察一周後終於達成共識,同步宣布自明(8月3日)開始,開放餐飲業內用,包括餐飲小吃店、市場及夜市小吃攤都恢復內用。不過,必須符合防疫規範,若有餐廳業者違反規定,將開罰新台幣3000至1萬5000元。



    雙北從5月15日率先進入三級警戒,近80天餐飲無法內用,雖然全國防疫警戒於7月26日後正式降為二級,各縣市陸續開放餐飲內用,但雙北基於確診個案數仍占全國前三大,因此未宣布開放,卻引來產業叫苦連天。



    台北市上周規劃預計明(3)天開放餐廳內用,而地緣關係緊密的新北市也考慮開放餐廳內用。台北市長柯文哲和新北市長侯友宜在今上午的防疫會議討論後,決定在下午防疫記者會,正式對外宣布,從明天(3日)起,雙北市將同步開放餐廳內用,同時開放國民運動中心,但須遵守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





    出現確診者 實施「3+11」



    一旦有餐飲場所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或通知為有確診者足跡,就祭出「3+11」規定,包括餐廳必須暫停營業3天,恢復營業後也僅能維持外帶或外送11天。若有餐廳違反防疫標準,將開罰新台幣3000至1萬5000元。





    桌菜、火鍋等共餐形式內用指引



    依規劃,供應餐點以個人套餐為原則,若是桌菜、火鍋、燒烤等多人一起烹煮、共餐的用餐型式,應由服務人員代煮代烤後分菜後再上菜。若是自助餐或餐廳Buffet,則由服務人員幫夾菜再提供。若是點餐,以往由消費自己填單,開放後則需由業者代填。



    此外,夜市、市場小吃攤也開放內用,但不得試吃,也禁止邊走邊吃。





    用餐環境規定



    至於用餐環境,餐廳以單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為上限,若場地很大、人數超過,則要採分艙分流,且要在三天前以書面向地方衛生局報告,獲准同意後始實施。



    且規定室內要保持每人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距離。內用桌需桌與桌間隔1.5公尺;用餐人數以總座位數的1/2為上限;同桌要採梅花座間隔,或設置隔板。顧客也要落實實聯制。傳統夜市也要設人潮即時影像系統監控人流。



    另,三級防疫警戒期間,市場營業時間縮短,雙北市府也將宣布自明天起,營業時間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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