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確診」5/12上路 陳時中:3種人適用免PCR

2022-05-05 14:28 / 作者 李英婷

(更新:延後新政策實施時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月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和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經醫師人員確認後即為「確診」,不用外出做PCR。陳時中在記者會上宣布實施日為「即日起」,但記者會結束後三小時,緊急以新聞稿通知延後實施,12日正式上路。至於延後緣由並未說明。



指揮中心今日宣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針對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新冠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陳時中說明,主要是這三類人染疫風險相對高,且家用抗原快篩有9成相符度,且快篩陽性後,得再經醫師再根據各類症狀去研判;若民眾有疑義也可再申請PCR檢驗,因此相對沒有疑義,避免這些人為了出門做PCR確認,還要有交通相關配套而增加行政負擔。至於如何確保陽性率高後增加保險公司支出?陳時中則說,這是個別保險內容,防疫沒辦法幫他們想這些問題。



3類居隔快篩陽等於確診



針對指揮中心宣布,居家隔離、檢疫對象於居隔、自主防疫或檢疫期間使用家用快篩陽性,幾點注意事項,




  1. 不可外出,可使用「健康友」APP或聯繋所轄衛生局安排,透過遠距醫療或視訊方式由醫師確認快篩結果進行評估且通報。

  2. 後續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收治分流原則」,請個案於住家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治療。

  3. 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快篩陽性等於確診,5月12起實施。(圖/指揮中心)




放寬「抗病毒藥」資格 14類居家照護適用



指揮中心宣布「快篩陽性視同確診」,同時公布居家照護諮詢及開立口服藥物流程,14類對象可以在居家照護期間取得「抗病毒藥物」。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今已配發2萬人份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到各縣市的57家核心藥局,兩種藥物適用情形滿類似,主要在「年齡」上有差別。



羅一鈞指出,輝瑞的Paxlovid主要給12歲以上、體重大於等於40公斤、發病5天內無使用氧氣的輕症或無症狀個案。默沙東的莫納皮拉韋則適用18歲以上個案。





羅一鈞表示,兩種口服藥都須符合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大於等於30、影響免疫功能疾病、年齡大於等於65歲等,任何一項條件才適用。



另外,羅一鈞提到,近期網路上有販售或兜售口服抗病毒藥物網站,但國內口服抗病毒藥物都是由指揮中心採購、食藥署授權,並沒有所謂線上藥局,網路販售已嚴重違反《藥事法》,呼籲民眾不要買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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