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6月30日,但由於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持續蔓延,考量醫事人員近期均致力於防疫工作,恐無暇申報,財政部今(6月28日)公告,放寬醫事人員申報所得稅期限,展延至8月2日。
財政部表示,考量許多醫事人員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相關醫療周邊工作,可能來不及6月30日前完成報稅,為讓他們能夠安心投入防疫工作,因此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展延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
依公告內容,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者,其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7月31日。但由於7月31日遇假日,因此順延至8月2日。
有意展延報稅的醫事人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7月1日至8月2日間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不過,醫事人員若想於首批拿到退稅,仍須於6月30日前透過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首批退稅將於7月31日入帳;第二批退稅日期則於10月31日。
另,由於居家線上報稅系統將於6月30日午夜12點關閉,若醫事人員無法於6月30日前申報,得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一、申報方式:可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二、繳稅方式: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三、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應於8月12日前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