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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起無症狀採檢陽性 符合三條件提早解隔離

    2021-03-10 15:43 / 作者 李英婷

    有鑑於近期有許多早已在國外感染的個案回國,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決議要符合必要條件下,可以提前解決隔離,全面放寬確診認定標準。







    新冠肺炎無症狀採檢陽性新制。(圖/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今說明,若在國外曾確診,並經PCR檢測二次以上陰性後入境者,入境後再次檢驗陽性,同時符合無症狀、SARS-CoV-2抗體陽性、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3日內追蹤採檢結果是陰性或Ct值≥34等條件,就可解除隔離。



    至於入境檢疫期滿後無症狀檢驗陽性,在國外未曾有確診紀錄者,個案同時符合無症狀、SARS-CoV-2 IgG抗體陽性且IgM抗體陰性、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3日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採檢結果為陰性或Ct值≥34等條件,亦可解除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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