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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疑發薪不足、違反性平法 勵馨聲明:已調薪6至10%、優於政府補助

    2024-03-08 17:26 / 作者 綜合中心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高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今日舉辦記者會揭發,勵馨基金會發生對社工薪資未足額給付的問題。翻攝自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臉書
    勵馨基金會今(3/8)遭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等工會團體揭發對社工薪資未足額給付,疑似不遵照衛福部方案補助計畫,更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使育嬰留停的員工無法領到年終獎金。對此,勵馨基金會稍早聲明強調勵馨薪資給付絕對高於或等於政府委託/補助的費用,然而因原本薪酬制度的確與政府制度某些認定不同,自2024年起將全面配合衛福部規定,以避免爭議再度發生。

    勵馨基金會在官網發聲明表示,針對社工工會關注勵馨社工薪酬福利問題,感謝工會團體對勵馨的指教。勵馨聲明:「首先我們絕無不實核銷,育嬰留停的年終獎金給付,均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勵馨表示,除了遵守勞動法令之規範,即使在艱難的情況下,仍然努力透過彈性工時制度、員工協助計畫、家庭照顧假、同婚法未通過前即有同性伴侶註記假,以及比法規更有彈性的育嬰留停申請機制等措施,盡力營造性別友善的職場。

    勵馨表示,相當肯定衛福部為改善民間社工的薪酬條件,自2019年起施行「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2024年,衛福部再次調升補助民間單位社工督導與社工的起薪,以及相關津貼的補助金額。勵馨亦同步提升員工的薪酬條件,於2019年與2024年分別進行內部薪資調整,兩次調薪平均調幅約在6%~10%之間,並遵守絕不溢簽,給付員工的薪資絕對高於或等於政府補助/委託之申請費用。

    勵馨解釋,在薪資給付絕對高於或等於政府委託/補助費用下,因勵馨原本既有完整的薪酬制度,的確與政府制度存在某些項目的認定不同,經與衛福部多次討論,勵馨自2024年起,有關政府委託/補助方案之社工與督導薪酬,全面配合衛福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之經費細項規定,以避免爭議事件再度發生。

    勵馨強調,有關育嬰留停期間年終獎金的給付方式,都是依據該會經過主管機關核備的薪資與福利給付辦法核發獎金,但為提升性別友善職場,勵馨會持續檢討改善,感謝社工工會的善意提醒。執行長王玥好補充,育嬰留停的年終,就是依照工作天數比例發放,並非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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