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團購主李團長,在豐原五口命案發生前,曾至當鋪打探王家人下落,不知道一家人早已身亡。民眾提供
台中市豐原區王姓一家五口陳屍同房間命案,查出遭以黃金投資、團購事業為名設下龐氏騙局,被逼得走頭無路;涉案人之一黃金團購「李團長」李惠雯一審判11年。近日羈押期滿,她在偵查期間曾以「需打針治療身體不適」等理由迴避、拖延檢警調查,結果竟是施打營養針;台中地院審酌其所犯重罪、未來仍可能上訴,且曾於偵查期間藉故拖延調查,有逃亡之虞,裁定自6月14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2個月。
王家的女婿因軍中繁忙,11日在得知李惠雯延押後,委託市議員謝志忠發聲,指出完全支持法官延押的裁定,甚至應該延押到判刑定讞,直接入獄執行,不要再出來害人了,做壞事的人都應該要付出法律代價,還給家屬及社會一個公道。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也表示,李姓團購主聲稱需施打「續命針」,試圖營造身體狀況不佳的形象,但經法院查明僅為一般營養針,對生命安全無影響,顯見其至今仍毫無悔意,至今繼續「騙、騙、騙」的行徑令人無法接受。
李惠雯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以及刑法詐欺、恐嚇取財、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嫌,於2025年11月14日起遭羈押禁見,後續分別於2026年2月及4月兩度裁准延長羈押。
李惠雯近日羈押期滿,台中地院4日進行延押庭,李惠雯對是否延押沒有意見,但辯護人替她請求交保。
不過,合議庭認為,李女在偵查期間曾以「需打針治療身體不適」等理由迴避、拖延檢警調查,顯示有規避司法追訴情形,足認具有逃亡風險。
考量李女涉犯非法吸金、詐欺及恐嚇取財等犯行,對社會造成危害程度非輕,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社會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為持續羈押仍屬必要,若改以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微手段,尚不足以確保未來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自6月14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2個月。
豐原五口命案發生在2025年7月2日,王姓一家人被發現集體身亡,檢警追查後發現,王家五口長期不堪遭恐嚇的精神壓力與債務壓迫,而全案主嫌就是「李團長」李惠雯(46歲)。李女採「龐氏騙局」手法,以「團購投資」、「黃金投資」等詐術向豐原王家五口等被害人詐得1536萬5,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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