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去年許多產業受到疫情衝擊,許多人甚至因此被放無薪假。財政部表示,去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於規定申報繳納期間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由於疫情持續影響民眾生活,為了協助民眾度過難關,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間繳清稅捐,得申請延期或分期免加息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即36期。
此外,納稅義務人若未受疫情影響,但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納所得稅,可以在規定納稅期間內,向國稅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並依規定酌情核准分期繳納期數,最長36期。
南區國稅局指出,無論是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加息分期,均可以臨櫃、郵寄或電話向國稅局申請,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該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下載,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以線上方式申請。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全程以線上完成所得稅申報,以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網路報稅系統(不適用手機報稅)的繳稅或退稅頁籤,標有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者,先選擇「現金∕票據」或「非線上」繳稅方式,於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再點選「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不加息)」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等文字,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