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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刑人「在監投票」拚釋憲、定暫時處分 大法官12/8開說明會

    2023-12-01 15:43 / 作者 侯柏青
    憲法法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爭取「在監投票」,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獲准,卻遭最高行政法院逆轉駁回確定。不過,林姓受刑人及委任律師仍未放棄,日前另起爐灶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訂下周五舉行說明會。

    林姓受刑人為在明年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投票,向北高行聲請假處分要求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獲准,但被告桃園市選委會向最高行政法院提抗告,最高行11/14開庭聽取兩造意見,桃委會律師主張透過立法解決,受刑人律師團則呼籲應還給受刑人投票權。

    最高行審酌後駁回聲請,全案確定,駁回理由指出,受刑人在現行選罷法制定的投開票制度下,不具有要求選務機關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而且若暫時准許選務機關在監所設投票所,對影響選舉結果的公益程度可能造成的損害,將遠高於不准聲請後,當事人事後打贏本訴官司所生的個人損害。

    不過,林姓受刑人旋即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據悉,憲法法庭已訂於12/8(下週五)舉行說明會,而說明會如何舉辦尚待大法官開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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