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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官辦潤寅案涉收500萬「吃案」 重判12年另撤職、停止任用4年

    2023-11-13 12:37 / 作者 侯柏青
    前調查官郭詩晃。侯柏青攝
    前台北市調處調查官郭詩晃(已退休)當年偵辦潤寅472億詐貸案時,疑透過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當白手套,收受董娘王音之藏放在水果盒裡的500萬現金後「吃案」,另請託洪關說升遷。台北地院今年8月重判12年,懲戒法院日前判他撤職、停止任用4年及罰款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詩晃原任台北市調查處松山調查站肅防承辦人,他於2009、2010年間,因為母親在松山區住處辦理都更改建事宜,輾轉認識洪村騫及下屬李世仁(綽號李文賓)。

    2016年9月29日,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將「潤寅案」移送經濟犯罪防制處後,發交松山調查站偵辦,分案由郭詩晃承辦,而洗防處事後又陸續檢送6次金融情資給郭詩晃併案辦理。沒想到,郭詩晃2016年11月間約談潤寅施姓員工後,董娘王音之擔心詐貸案曝光,透過洪村騫打探到承辦人是郭詩晃。

    洪村騫考量檢調若偵辦潤寅案,王音之恐無法支付每月的高額利息及債權,他指示下屬李世仁安排見面、行賄郭詩晃,2017年4月間,洪村騫約郭詩晃在其母的住處見面,當場交付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水果盒給郭,郭不但收下,還藉機拜託洪幫忙「調升職等」。

    郭詩晃拖到11月份才通知約談本案2位證人,還在30分鐘、50分鐘草草完成調查筆錄,事後他更告訴李世仁「要結案」,要求轉達王音之補提證據,隔年1月他就陳報請經防處「查無不法事證,准予改列資料參考」獲准。王音之為了感謝郭詩晃的包庇,在郭母過世時,特別致贈高達10.1萬元的奠儀,在洪村騫住處的地下停車場交給郭詩晃。

    郭詩晃喊冤說,他絕對沒有收賄,反指洪村騫遭檢方威脅利誘、迫於羈押壓力才誣指他500萬元,況且檢方也沒有查到他任何有不法金流。

    不過,洪村騫則在檢方偵查時認罪繳交6千萬元獲緩起訴,刑事一審判郭詩晃12年,王音之則轉任污點證人,一審判4月。懲戒法院審酌卷證內容後,不採信郭詩晃的供詞。

    懲戒法院認為,郭詩晃身為調查官,職司犯罪調查,卻收賄違背職務而輕縱金融犯罪,而他先收受為數不小的500萬元現金,之後又收受和社會禮儀顯不相當且沒有親屬關係的10.1萬元奠儀,而郭詩晃迄今仍否認犯行、未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不佳,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罰款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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