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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辦理災害搶修工程涉貪 技士收賄390萬、區長拿了70條電子菸

    2023-09-18 20:14 / 作者 呂志明
    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圖中)。呂志明攝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在辦理8個年度的「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涉嫌向廠商高盛營造負責人李植慶索賄390萬元,區長李浩榕則偽造施工日期讓高盛營造順利請款,先後收了李植慶70條加熱菸,總價11萬9000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物行賄、收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技士黃志仁(紫衣男)。呂志明攝


    檢察官今天也將在押的黃志仁移送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諭令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黃志仁在親友幫忙籌錢辦保後,恢復自由身。

    檢調在追查3人涉貪的案件時,又意外查出李植慶於2011年至2015年間,了取得石碇區的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借牌圍標,不僅如此,還查出2019年至2023年間,取得監造標案的廠商陳俊亦也借牌圍標,檢察官就李植慶、公司員工及借牌廠商、等15人6家公司,以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妨害投標罪,依法提起公訴。

    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前)、技士黃志仁(後)涉貪,移送檢方複訊。資料照。侯柏青攝


    2016年石碇區公所辦理「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第一、二區的開口合約標案時,負責承辦的石碇區公所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得知高盛營造的負責人李植慶有意取得標案,就暗示對方可以提供標案內容幫忙取得標案,但每得標一區必須給他30萬元。

    李植慶同意後,自2016年開始,每得標一區都會拿30萬元給黃志仁,等到2019年後,搶災工程案不再分區,黃志仁因此調高價碼,要求每年度取得標案後,必須給他60萬元,李植慶因此自2016年開始到2023年,總計8年內拿了390萬元的賄款給黃志仁。

    2021年1、2月間,因為2020年的搶災工程案已經結束,但2021年的標案尚未招標,這段空窗期高盛營造緊急施作搶救工程無法請款,李植慶就與黃志仁合謀,偽造施工日期後呈請時任石碇區公所的區長李浩榕處理,李明知偽造竟決行同意送交新北市政府核撥款項給高營造。

    高盛營造負責人李植慶。資料照。呂志明攝


    高盛營造的李植慶為了報答李浩榕,在一次聚會場合得知李浩榕喜歡抽電子菸,就分2次送了60條加熱菸條,隔年2022年李植慶得知李浩榕繼續擔任區長,為了確保未來能夠請款順利,李植慶在台北市文山區的一家餐廳宴請李浩榕,餐會中又拿了10條加熱菸給李浩榕。

    偵查期間,黃志仁坦承犯行同時繳回390萬元的不法所得,李植慶就行賄的部分也都坦承犯行,至於李浩榕則否認犯罪。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黃志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李浩榕則犯同法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李植慶則犯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將3人依法起訴,但考量黃志仁、李植慶坦承犯行,請法院依規定減輕其刑。

    此外,檢調在偵辦這起貪污弊案時,又查出李浩榕在擔任石碇區公所區長任內,違法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讓轄區非農業用地違法使用,涉嫌圖利民眾部分,目前仍尚在偵辦中。

    12:14 出版
    20:14 更新(黃志仁交保離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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