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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價品充高級貨 中科院爆採購弊案3主管被起訴求重刑

    2023-09-08 12:14 / 作者 呂志明
    桃園地檢署,翻攝桃園地檢署臉書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中科院)謝姓中校副組長、白姓副組長、彭姓技術師,在辦理國軍建置武器系統所需製品採購案的機會,涉嫌與廠商勾結,量身定做有利標案規格,且為提高廠商獲利,刻意將標案內原本基於耐用性等考量所採用之「軍規規格」,變更為成本較為低廉之工業規格(商業規格),嚴重影響國防安全,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名主管與廠商賴姓員工賴等9人,涉犯《刑法》背信、洩密、詐欺取財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唯有堅實的國防,方有安全的國家」,審酌中科院3名主管的行為嚴重嚴重危及國防安全及人民的生命危險,請求法院量處謝男有期徒刑 18年、彭男、白男各有期徒刑12年。

    全案起因於,中科院於2021年12月22日辦理「電纜線等9項」購案驗收時,發現廠商未依規定取得優力國際安全公司認證的證書,進而發現廠商疑有圍標、員工圖利廠商的不法事證,2022年3月主動函送桃園市調查處偵辦。

    桃園市調查處立案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賴穎穎指揮偵辦,發現中科院系製中心興武計畫室系工組白姓副組長、彭姓技術師及專案管理組謝姓中校副組長,利用辦理國軍建置武器系統所需製品採購案的機會,涉嫌與廠商勾結,量身定做有利的標案規格,還為提高廠商獲利,刻意將標案內原本基於耐用性等考量所採用之「軍規規格」,變更為成本較為低廉之工業規格(亦稱商業規格)。謝姓中校副組長甚至在部分標案尚未公告前,就將標案相關文件翻拍後,洩露給廠商。

    不僅如此,檢調人員還發現,武器系統採購案的另一家投標標廠商,明知中科院為維護國防安全,在採購契約中明文禁止廠商使用中國大陸製品,該廠商竟為增加公司獲利,自中國大陸地區進口製品後,在台灣進行加工作業,並於加工完畢後,謊稱為台灣製造成品交貨,使中科院陷於錯誤,依約撥付5546萬5200元。

    檢察官認為中科院謝姓、彭姓、白姓3名主管及廠商賴姓員工等共計9人,涉犯《刑法》背信、洩密、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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