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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身條款」合憲38死囚還有機會求生! 法務部交代這些理由

    2023-08-14 19:23 / 作者 侯柏青
    「連身條款」合憲,法務部仍無法執行死囚。取自Pixabay
    35名死刑聯手向憲法法庭主張,最高法院的陳年分案機制「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案件連身條款」違憲,盼重審翻盤,今遭憲法法庭駁回。不過,目前待執行的38名死囚早已用其他事由聲請釋憲,法務部表示,目前仍無法執行死刑,未來將持續掌握進度,等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就會依法處理。

    38死囚不乏「恐怖殺手」

    38名已判刑定讞正在等待執行的死囚裡,不少人是在新聞版面上赫赫有名的恐怖殺手,身上動輒背負好幾條人命。

    情節較重大的,有為了詐保而殺死媽媽、婆婆及丈夫,背負家族3命的驚世媳婦林于如;也有性侵殺害前女友及殺死對方媽媽,取走2條人命的狠男黃麟凱;另有數年內犯下3起恐怖命案的人魔張人堡;還有殺死網咖老闆娘再姦屍、冷血吊死對方6歲兒的雙屍命案真凶劉華崑。更駭人聽聞的,還有到基隆卡拉OK縱火案中造成5死8傷的林旺仁,及到好友經營的卡拉OK縱火一夕奪走5命的彭建源。

    至於背負1條人命且手段殘忍的,也有包括追求女子不成直接開車撞昏她後,再冷血砍殺對方176刀致死的莽男王鴻偉,另有涉及建商撕票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共犯徐自強判無罪確定)等。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學童陸正撕票案、女營業員分屍案的兇手邱和順,至今已被羈押35年,是目前被關押最久的死囚。但人權團體主張邱和順為冤案,即將接任大法官的律師尤伯祥更長年為他奔走,未來此案是否隨著尤伯祥擔任大法官而有轉圜餘地,備受外界矚目。

    「連身條款」合憲仍無法槍決,法務部喊話「憲法法庭加速」

    根據最高法院的「最高法院第2次發回更審以後之民刑事上訴案件分案實施要點」規定,第2次上訴3審的民刑事案件,或者被判「無期徒刑」、「死刑」的重大刑案,都分給同一股法官審理,基本上,除非法官調動或退休才會換人,這也是最被法界詬病的分案規則。

    之前有35名死囚聯名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他們認為最高法院的「連身條款」分案規定,造成審判不公已影響他們的訴訟權,希望透過釋憲翻盤。不過,憲法法庭今天仍舊判決合憲,等於是殲滅這條求生管道,不過,法務部表示,38位死刑犯早就另外用「其他理由」聲請憲法訴訟,訴訟仍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

    據悉,死囚聲請釋憲有各式理由,包括直接挑戰「死刑違憲」等,但憲法法庭至今尚未做出受理或准駁等裁定。

    法務部今天指出,尊重憲法法庭宣告「合憲」的判決結果,但也喊話憲法法庭,希望死刑犯聲請釋憲的案件能「加快審理速度」,以免執行程序久懸不決。

    法務部5度函詢司法院「釋憲程序進行中」

    法務部表示,從去年起至今,已經5度函詢司法院,詢問38位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的聲請理由、審理進度及有沒有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之裁定等事由,供法務部判斷有沒有不得執行之法定事由。目前獲悉,38位死刑犯均以不同理由聲請憲法訴訟,正由憲法法庭審理中,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依法審判之職權,基於權力分立,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無法陳送部長令准執行。

    法務部強調,我國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為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也是本部一貫之立場及基本施政原則。法務部對死刑並沒有預設立場,國家未廢除死刑制度前,基於依法行政及尊重死刑犯相關聲請救濟之權利,若司法救濟程序已窮盡,將嚴謹辦理後續程序,以兼顧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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