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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豬頭、豬隻向原住民買票 國民黨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一審判5年

    2023-08-03 18:36 / 作者 侯柏青
    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涉賄選一審有罪,將遭停職。翻攝龔文俊臉書。
    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去年5、6月競選期間,涉透過林姓樁腳行賄原住民部落耆老2顆「豬頭」及1隻豬,以爭取選民支持,他打算送另一個部落耆老豬隻卻被拒。花蓮地檢署依賄選罪名起訴龔文俊,花蓮地院今判他5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林姓樁腳3年6月、褫奪公權4年。至於民事部分,花院6月底已判他當選無效。兩案均可上訴。

    61歲的龔文俊曾任縣議員和玉里鎮長,去年回鍋競選玉里鎮長並當選。由於他賄選一審判有罪,花蓮縣政府表示,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自判決日起停職,並按《地方制度法》規定指派代理鎮長。龔文俊則表明將提上訴捍衛清白。

    檢方查出,龔文俊涉嫌透過林姓樁腳(目前為玉里福音部落居民,之前為玉里鎮松埔里里長)在去年5月19日送選民、福音部落劉姓副頭目2顆豬頭,他倆又在6月4日再補送一隻重達130台斤(即78公斤)的豬給劉,讓他宴請族人,並約好投票給龔文俊。檢方掌握,劉去年7月3日在電話中向龔文俊表達支持他的立場,也表明已向部落選民宣傳。

    檢方另查出,龔文俊為了拉攏另一名玉里瑟冷部落陳姓頭目,在去年6月13日、7月12日、7月30日致電陳,表示要提供200斤(即120公斤)、150台斤(即90公斤)的食用豬隻給該頭目,希望尋求支持並協助拉攏部落選民。但陳姓頭目擔心違法並被扯入選舉,先後婉拒、推辭,因此未捲入賄選案。

    法院依據通訊軟體對話截圖、監聽譯文及證人證述,認定龔文俊等人構成賄選。

    法院表示,雖然龔文俊等人只行賄兩位選民,賄選的數量和價格也不算高,但這兩人分別擔任部落副頭目和頭目職務,在部落裡具有一定人脈及影響力,龔文俊等人行賄產生的影響及效果,比行賄一般普通選民的狀況來得嚴重。

    法院認為,龔文俊等人明知賄選是敗壞選風的根源,將對我國選舉法治產生不良後果,龔文俊曾擔任玉溪地區農會總幹事、花蓮縣議員、第17屆玉里鎮鎮長等公職,林姓樁腳也曾擔任松浦里里長職務,對此應有深刻體認。

    法院痛批,龔文俊為當選玉里鎮長,竟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產生「湧泉感恩之心」的心態,藉此行賄他們豬頭、腳受傷的豬隻,使得龔文俊順利當選玉里鎮長,這樣的行為若不嚴懲,就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再精密、執法單位宣導及查緝再嚴格,恐怕都無法禁絕這種賄賂風氣。

    法院今天判處龔文俊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林姓樁腳3年6月、褫奪公權4年,以儆效尤。全案仍可上訴。檢方對龔文俊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舉證也獲得法院認同,花院6月底判他當選無效,可上訴。

    不過,檢方起訴認定,龔文俊去年7月19日曾打算送酒給玉里鎮泰林部落前頭目,認為也涉及賄選,但法院認為此部分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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