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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鵝肉、買蛋糕、鼎泰豐祭祖!」前柯市府公燈處長詐特別費2.6萬遭起訴

    2023-06-06 15:17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檢署。侯柏青攝
    前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陳榮興,去年才涉及圖利旅館業者被起訴。台北地檢署再查出,陳在2019年4月到2020年4月間,涉將南蠻堂蛋糕、阿城鵝肉、勝博殿豬排、牛排及祭祀使用的「鼎泰豐」等家庭私人消費,拿來核銷首長特別費2萬6907元,檢方今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他起訴。

    檢方查出,陳榮興14度不實核銷首長特別費,包括2019年4月26日,他的太太過生日,因此到新北市板橋區的南蠻堂以450元購買「加壽蛋糕5號」慶生;同年6月23日、7月27日,他偕妹妹分別到阿城鵝肉吃了1455元、到鼎泰豐南西店購買1395元的餐點當作祭祀供品。

    此外,他和太太吃老王牛肉麵花480元、勝博店豬排花1660元及一家子前往阿城鵝肉消費835元,另為了幫兒子慶生邀他們到傑克兄弟牛排台北信義店猛吃11927元、以及和家人到DOMANI義式餐廳消費2520元,全都使用特別費核銷。

    檢方另查出,不實核銷的部分,還包括他帶家人到京星港式飲茶聚餐2295元、到趙記菜肉餛飩打牙祭及外帶餛飩995元,以及二度購買南蠻堂蛋糕600元作為早餐和祭祀使用、二度到老王牛肉麵消費440元、二度到鼎泰豐花640元購買炒飯和小籠包供「祭拜先祖」,而陳榮興對鵝肉較為熱衷,和家人第3度前往阿城鵝肉聚餐吃了1215元。

    檢方認定,陳榮興涉嫌14度詐領,而這些家庭私人消費,也統統都被他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名義拿去核銷首長特別費。檢方指出,各次犯行應分論併罰,由於每次犯罪所得均在5萬元以下,應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檢方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2萬6907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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