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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例!酒駕狂徒政院旁撞死人 他拒絕由「國民法官」來審

    2023-04-11 15:05 / 作者 侯柏青
    男子李佳修去年底酒駕超速撞死單親爸,成為北部第一起國民法官案件,但李男律師團出招向台北地院聲請不進入國民參審,成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的首例。北院今天下午召開調查庭,李男律師團主張媒體報導已污染國民法官心證,加上已認罪,希望改由職業法官審理,但檢方強烈反對,被害人母親也期盼讓國民法官「評評理」。合議庭將評議作出裁定,而無論准、駁都將寫下歷史。

    李佳修去年11月清晨在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處酒駕還超速,撞死王姓單親爸,警方到場後他甚至意圖襲警,被開兩槍後制伏。台北地檢署上月8日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嫌起訴他,此案是北部首起國民法官案,也是《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首宗未用「殺人罪」起訴的指標性案件。

    由於《國民法官法》採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當事人進行主義,因此北院合議庭法官並沒有看到任何證據,據知,目前檢方和辯方也還在走證據開示、書狀交換、協商等流程。

    李佳修辯護人今天開庭時主張,李佳修已經認罪,由於採取起訴狀一本制度,目前都沒有對外揭露卷證資料,但媒體都用大篇幅報導此案,辯方擔心可能會讓還沒選任的國民法官提前產生心證,對被告相當不公平,因此不適合進入國民參審。辯方也指出,雙方已召開協商會議,被告目前提出400萬元和解金正在洽談和解。

    但公訴檢察官卻不認同辯方主張,強烈建議讓國民法官審案,檢方認為,李佳修是否認罪還有疑慮,必須交由法院調查釐清,而且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有助於增進國民的法律情感,檢方對國民法官的素質有信心。死者的母親也堅持由國民法官主持公道,哭訴「不要再讓任何家庭跟我一樣」。

    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合議庭聽取雙方的意見後,必須審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的均衡維護,然後就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事項,用「裁定」的方式決定要不要准許。依規定,無論北院做出何種裁定,均可抗告到高等法院,而抗告過程中,案件將停止審判。

    李佳修突如其來的聲請動作,已為此案投下重大變數,無論合議庭作出什麼裁定,勢必都會寫下司法首例,因此吸引了司法界的關注。

    15:05:發稿
    17:38:更新(開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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