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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隻名貴品種貓遭撲殺!走私案主嫌一審判1年 法官拒給緩刑

    2026-07-02 17:33 / 作者 陳怡穎
    圖為可愛貓咪示意照,非當事貓。讀者提供
    去年3月震驚全台、引發社會大眾與愛貓人士高度關注的澎湖走私36隻品種貓案,澎湖地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高雄「貓大人貓舍」出資人吳志豪(綽號豪哥、大雄哥)明知中國屬狂犬病疫區,且貓隻為管制進口的活體動物,仍為追求暴利出資80萬元,自中國購入36隻品種貓,安排走私來台販售,依《懲治走私條例》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作案手機依法沒收,且不予宣告緩刑。

    判決指出,身為屏東某咖啡廳店長,並在高雄合夥經營「貓大人貓舍」的吳志豪,是整起犯罪鏈中的主要出資及策劃者。他透過與中國籍男子「小李」聯繫,以80萬元購入18隻布偶貓、10隻緬因貓,以及阿比西尼亞貓、曼赤肯貓、英國長毛貓、賽爾凱克貓等共36隻名貴品種貓。經估算,該批貓隻完稅價格高達67萬6692元,已超過法定單次私運完稅價格10萬元的管制標準。

    依據判決內容,整起走私行動分工縝密。這批品種貓於去年3月1日晚間,由船隻自中國福建省廈門市偷運至澎湖縣湖西鄉青螺沙灘,吳志豪與多名共犯接應後,先將貓隻載往住處車庫安置,再透過LINE通訊軟體指示共犯,計畫將貓隻運往尖山貨運碼頭,並企圖透過長奕航運「長安1號」雜貨輪,由林姓船員夾帶上船,走私至嘉義布袋港,再轉運至台灣本島販售牟利。

    不過,就在去年3月5日上午,尖山安檢所人員對「長安1號」進行例行安檢時察覺異狀,當場在2樓駕駛台後方救生甲板查獲藏匿的36隻品種貓。防疫人員檢查後發現,所有貓隻均未取得檢疫證明,也未植入晶片及施打疫苗,檢警隨即展開搜索並循線查獲整個走私集團。

    法院指出,本案36隻品種貓均未經合法檢疫,依法已構成自中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既遂。法官審酌,吳志豪不僅負責出資,更直接聯繫中國貨源,涉案程度深,且明知中國屬狂犬病疫區,仍為牟取利益鋌而走險。走私活體動物除造成國家關稅損失外,也可能夾帶狂犬病等重大疫病,嚴重危害國內生態及動物防疫,並破壞合法寵物業者公平競爭,犯罪情節及對公共利益危害均非輕微。

    雖然吳志豪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全案採簡式審判程序進行,辯護人也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但法官認為,若僅因被告坦承犯行即予以緩刑,恐使其心存僥倖、輕忽法紀,因此裁定不予宣告緩刑。

    至於涉案的36隻品種貓,農業部防檢單位因評估其來自狂犬病疫區,具有高度傳染風險,已依法執行人道撲殺及焚化處理,因此法院未再宣告沒收貓隻,僅依法沒收作為犯罪聯繫工具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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