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北市街頭驚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才因吸食愷他命後危險駕駛,被法院判刑2個月、緩刑2年,本以為他會痛改前非,怎料他竟把緩刑當成護身符,在緩刑期間再度「毒駕」上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毫無悔意,且有高度反覆犯罪的傾向,為了捍衛用路人安全,祭出鐵腕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直接將這顆行動炸彈送進看守所。
這起事件發生在6月14日晚間8點多。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台北市萬華區繁華的西園路1段與廣州街口時,因為轉彎未打方向燈的違規行為,引起了正在執行勤務的萬華分局員警注意。
警員上前攔查時,陳男渾身便散發出濃烈的愷他命特有惡臭,當場引起警方高度懷疑。在廖男同意下,警方隨即進行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果不其然,檢測結果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陳男當場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內勤檢察官劉宇捷審查後發現,陳男根本是毒駕慣犯。他去年8月才因為同樣施用愷他命後開車上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並命令他必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沒想到他不僅沒吸取教訓,連緩刑期都還沒過,竟然又大膽吸毒騎車上路。
檢察官認為,陳男涉犯刑法危險駕駛罪嫌重大,且在短時間內屢次犯案,顯然對法律與他人生命安全毫無敬畏,有極高的「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了避免他繼續危害社會,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北檢強調,將持續與警察機關緊密合作,強力查緝毒駕不法行為。對於任何漠視公共安全、挑戰法律底線的毒駕毒蟲,檢方絕對會依法「從嚴、從重」追訴,絕不寬貸,務必杜絕這股歪風漫延,全力守護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