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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緝犯搖身一變成共諜 2軍人助其蒐集軍事機密被訴求重刑

    2026-06-02 10:14 / 作者 呂志明
    桃園地檢署。廖瑞祥攝
    1名黃姓通緝犯潛逃出境後遭到境外勢力吸收成共諜,並接受指使在台發展組織,透過管道認識現役的陸軍蘇姓班長及蔡姓士兵,利用金錢誘惑2人提供部隊軍事秘密資料換取數千或數10萬元報酬,蔡姓士兵還找了王姓好友加入,桃園地檢署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並將蘇、蔡、王3人拘提到案,認為2名現役軍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王男涉犯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依《國民法官法》起訴,同時對黃姓男子發布通緝。

    桃園地檢署日前接獲國軍部隊主動通報,指稱有境外勢力涉嫌發展組織,並透過拉攏、行賄現役軍人以獲取國防機密情資。檢察長張春暉對此高度重視,認為此行為已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隨即指派國安專組檢察官林奕瑋統籌指揮,包括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桃園憲兵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等多個單位,展開聯合調查行動。

    專案小組發現,1名黃姓男子因另案潛逃出境後,受境外勢力指使,在台發展組織,今年3月間,經由過往人脈及網際網路認識陸軍步兵蘇姓中士班長及蔡姓二兵,並知悉2人有資金需求,利誘2人提供其任職的部隊單位可取得的軍事秘密資料以換取報酬,蔡姓二兵因為王姓好友也有資金需求同時還認識不少軍職友人,可提供相關軍事秘密資料,便邀其共同加入。

    今年3月間,蘇姓班長及蔡姓二兵,將軍方內部包括部隊訓練運作、人事資料及相關軍事公務應秘密的文書,並以手機拍攝後,透過通訊軟體傳
    送給人在境外的黃男,並以虛擬貨幣方式收受報酬2000元。

    專案小組在蒐證告一段落後,在3月27、30日、4月15日,發動3波搜索,前往3人住所及部隊共5處地點,並拘提被告3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名軍人及非現役軍人的王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其中2名現役軍人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國家安全法》、《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多項罪嫌,王男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將3人起訴。

    檢方指出,2名軍人本應恪守紀律、廉潔自持,肩負保家衛國的重責大任,但卻因個人私利參與犯罪集團,將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文書交予境外勢力。此舉不僅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守衛國家之重責,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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