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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敗訴定讞 地主聲請釋憲悶喊:滅村了

    2026-05-06 13:20 / 作者 侯柏青
    桃園航空城地主不滿區段徵收,敗訴確定後,今天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侯柏青攝
    全台灣最大的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案,採取大規模「區段徵收」方式,地主陳健和不滿土地被徵收,打官司敗訴定讞,今天會同律師團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陳健和盼政府不要強制徵收土地,他無奈吐露,「我們的農地都徵收了,那附近卻成立農業部(園區),看起來有上千坪,為什麼會成立一個農業部?我們的農地百分之九十都被摧毀了,等於是滅村了…」

    桃園航空城是台灣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區段徵收案,第一期公告徵收面積即超過2500公頃,自規劃階段起即因採行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而爭議不斷。陳健和、航空城訴訟律師團及民間團體,今天在憲法法庭前開記者會,質疑區段徵收有重大違憲疑慮,並聲請裁判及法規範違憲審查。

    本案是大埔事件促成2012年《土地徵收條例》修法以來,首度針對區段徵收制度提出的憲法訴訟。

    桃園航空城地主陳健和打官司敗訴確定,今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侯柏青攝

    定讞判決指出,交通部民航局為取得機場用區及自由貿易港區用地,報請內政部通過區段徵收。桃園市政府公告「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徵收8995筆私有地、徵收範圍達742.23公頃。陳健和等10名地主打行政官司要求撤銷處分。法院判9地主勝訴定讞,至於陳健和的部分,法院認為區段徵收具高度公益性,也依規定進行實質溝通協商,判他敗訴確定。

    聲請人陳健和今天表示,政府徵收的航空用地大約只要700公頃,但徵收範圍已經達到4000公頃,他覺得農地幾乎全部被徵收為航空城了,房子一間一間被毀掉,農地也被埋沒。他不滿地說,政府還限定他們搬家時間,卻違反「先建後拆」的承諾,導致他們根本來不及建房或租房,對居民的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陳健和無奈表示,廟宇是村民信仰的中心,原本他們的村落和大廟應該不屬於徵收範圍,但本案徵收範圍實在太廣太大,導致被徵收掉,造成村民很大的衝擊,大家對政府很無奈,卻沒轍。

    他質疑,政府用強制徵收方式取得土地,目前正在超過100公頃的農地上填土、圍鐵絲網,用途還不清楚,最讓他疑惑的卻是,附近竟然要成立農業部園區,使用範圍、面積應該有上千坪。「我們的農地百分之90被摧毀掉了,剷平整地整好了,等待水泥樁立起來、鐵絲網圍起來,我們等於是滅村了。我們的農地都被徵收了,為什麼會出現一個農業部園區?」

    桃園航空城地主5/6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委任律師林旭峰解釋為何主張違憲。侯柏青攝

    航空城訴訟委任律師林旭峰說,政府用「空泛事由」啟動徵收,像桃園航空城這種數千公頃大規模徵收,遠超過公共設施必須的範圍,「徵收後的土地並非全數用於公共用途,後續還有開發與配售,部分土地透過特定私人或企業去標售獲利,用來降低政府的負擔及建設成本。換言之,國家以這種財務考量為由去徵收人民的土地,作為航空城的開發籌碼,其實是透過抵加地的制度,使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的土地面積大幅縮減,變相轉嫁公共建設成本。」

    他認為,該制度設計偏離《憲法》要求,造成國家可以基於抽象的促進地區發展來發動徵收,甚至無邊界的擴張範圍,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也嚴重侵害人民的財產權、居住權及平等權。

    另名委任律師熊依翎則表示,先行區段徵收制度的設計,從相關的立法理由可知,只是為降低民眾抗爭阻力,讓需用土地人得以順利推動區段徵收,可能造成徵收範圍不當擴大,更導致國家以公權力介入土地開發,形成以財政收益為目的的土地炒作。熊依翎強調,「先行區段徵收制度」不符合徵收所要求的極重要公益目的,也違反了「計畫引導開發建設」原則與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已嚴重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及居住自由,應屬違憲。

    桃園航空城地主不滿區段徵收,敗訴確定後,5/6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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