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在該犯罪集團從事賣淫的大廳執行搜索。桃園地檢署提供
以柯姓男子為首的跨國犯罪集團,在泰國招募年輕女子來台工作,謊稱工作性質僅「坐檯陪酒」,等到這些女子來台工作後卻遭到拘禁,被強逼從事性交,甚至在生理期間還被迫服用停經藥物繼續接客,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柯男在內的9名被告,涉犯《刑法》第231條之1第1項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罪,及同法第302條之1第1項私行拘禁等罪,依法起訴。檢察官並對柯男在內的5名被告求處11年6月徒刑。
去年11月26日,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接獲被害人家屬越洋求救訊息,這些家屬表示,他們的親人來台後遭到犯罪集團控制人身自由,還強迫從事性交易。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獲報後,轉由中壢分局報請桃園地檢署由婦幼專組檢察官翟恆威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查扣的物品。桃園地檢署提供
當日晚間,專案小組迅速鎖定被害人所在位置,並趁現場監控的犯罪集團成員李男外出之際,成功救出2名泰籍女子,隨即將李男當場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於翌日(2025/11/27)完成對被害人的訊問後,立即安排其至安全場所安置,以避免再度受害。
專案小組擴大追查,發現該犯罪集團內部分工明確,包括指揮者、監控者、馬伕、整理房務及攬客等角色,各司其職。經檢察官指揮下,中壢分局與內政部移民署國際組密切合作,對未到案的涉案人員實施境管措施。
去年11月28日、12月19日及今年2月22日間,專案小組分別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拘提企圖潛逃的陳姓、黃姓及鄒姓3名被告。另有1名葉姓被告試圖透過小三通管道逃離台灣,但仍被專案小組掌握行蹤,於今年2月1日入境時將他逮捕。
此外,專案小組搜索了4處性交易場所,扣得監視器影像、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及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37萬餘元。透過數位鑑識技術,檢方得以還原犯罪過程中的聯繫與分工細節。今年1月至2月間,柯姓主嫌及其他涉案4名成員相繼被捕。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柯男等9名跨國犯罪集團成員,涉犯《刑法》第231條之1第1項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罪,及同法第302條之1第1項私行拘禁等罪,依法起訴。
檢察官審酌柯姓主娂等9人毫無尊重人性尊嚴及性自主權的觀念,利用被害人等孤身來台、語言不通、舉目無親而難以求援的處境,視被害人等為營利工具,剝奪行動自由,甚至無視被害人等於賣淫期間適逢生理期,仍強逼被害人服用停經藥物後繼續接客從事性交易,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至11年6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