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太報繪製
彰化某國小一名男導師對3名女學生摸胸,甚至將女童拖進身障廁所,強行掀衣在乳頭上貼OK繃,遭家長提告,狼師辯稱「健康教育」。一審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近日二審法院認定該師濫用師生權勢,毫無悔意,改判4年6月;民事判決他應賠3名學生共42萬元。
依據判決書,2023年間,該男時任導師,女童向他反映未穿內衣導致胸部不適,他竟利用女童在打掃身障廁所時,不顧女童拒絕,將其強拉入內,要求掀開上衣後,以OK繃貼在其胸部上,威脅不能告訴任何人。
事後女童向同學透露,穿內衣是因為「不想再讓老師摸到胸部」,同學也效仿,事件因而曝光,女童詳述受害經過,檢警展開偵辦,校方性平會追查還發現,該師並曾以「確認胸部發育」為由,利用下課或打掃時間,在無人教室觸摸另兩名女學生胸部,多次做出不當環抱等舉動等。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該師自稱患有亞斯伯格症及焦慮適應障礙,並領有身障手冊,影響判斷能力,他不認為自己是男性或女性,希望兼顧教師、父親、母親角色,並非出於性慾,絕無猥褻意圖。
該師辯稱,他是為教學及協助改善不適,出於關心及教育目的,因為女童反應夏季悶熱、不愛穿內衣,再有徵得女童同意情況下,在廁所她貼OK繃,也沒有直接觸到胸部。
女學生證稱,老師把其他學生趕出廁所,只單獨留下她,關上廁所門,她有明確拒絕,仍被貼OK繃。案發後3名女童都有創傷症狀,包括害怕上學、反覆做噩夢、恐懼類似特徵的男性,需要長期心理諮商。
彰化檢方偵結起訴,具體求刑4年6月。一審以男師具有高功能自閉症及亞斯伯格特徵,認其社會互動與認知能力受影響,判決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男師利用權勢與教養機會,對女學生猥褻,嚴重違背信任關係,且歷次審理均否認犯行,也從未向學生及家屬道歉、和解或賠償,顯無悔意,犯罪情節重大,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改判4年6月。
民事部分,女童主張身體權及貞操權受侵害,求償100萬元;父母主張監護權受侵害,各求償50萬元。彰化地院判決男師須賠償30萬元,加上另2人各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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