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竹北市長鄭朝方告人二連敗。翻攝鄭朝方臉書。
代表民進黨角逐新竹縣長呼聲高的竹北市長鄭朝方,爆出土地官司。鄭朝方指控,他將新竹縣至善莊園兩筆土地信託給時任圓方公司負責人徐翊銘代管,徐卻連同其他土地包裹租給他人並收租400萬,因而自訴徐涉背信。一審認定,其父、前新竹縣長鄭永金才是真地主,鄭朝方僅「借名登記」,而鄭永金也親自出庭證稱有授權,徐獲判無罪。鄭朝方上訴續拚,但高院今天駁回,徐翊銘無罪確定。
鄭朝方向法院指控,他是坐落於新竹縣兩筆地號(至善莊園)的地主,他於2012年12月26日簽約將賣土地給圓方公司,為確保履行土地買賣契約,他和圓方委託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土地買賣交易鑑證及信託管理事務,並於2013年2月5日簽訂交易鑑證暨信託契約書。不過,地政機關事後認定這是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鄭朝方遂與圓方、時任圓方負責人徐翊銘簽約,將土地信託給徐翊銘管理及處分。
鄭朝方主張,徐翊銘未經同意,就將他的兩筆土地,加上其他地主的5筆土地包裹租給郭姓人士20年(租期從2019年2月1日到2029年1月31日),並收租400萬元,因而怒告徐翊銘背信。
前圓方創新董事長徐翊銘(左)和鄭朝方對簿公堂二連勝。資料照。侯柏青攝
徐翊銘於一審應訊時否認背信,辯稱他在2019年因另案判有罪確定即將入監,為了確保本案買賣土地不會在他入監期間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導致無法履行土地契約,才在入監前徵得土地真正所有權人、鄭朝方父親鄭永金及其他地主同意,一併把7筆土地租給郭,這是為了確保出租土地即使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他也能用郭姓承租人名義行使優先購買權,保障委託人權益,未涉背信。
鄭永金在一審親自出庭作證,他也指稱,這筆土地是他的,只是借名登記在鄭朝方名下,由他自己決定出售、信託和委託交易,兒子鄭朝方不清楚細節。一審傳喚賴姓地政士查證,他證稱,當時徐翊銘和郭姓人士的土地租賃契約是他做的,2018年12月間,徐翊銘即將入監服刑,他和擁有5筆土地的劉家、鄭家,針對「至善莊園」開發案的土地約在劉家商談,鄭永金和劉姓地主都表示要把本案土地賣給圓方,土地出租一事全權交由徐翊銘處理。他稱,鄭永金及劉家不是以出租土地、收取租金作為主要獲利來源,能夠保障土地安全比較重要,地主們對於租金怎麼算沒意見。
一審認定,既然土地是鄭永金的,徐翊銘也獲得鄭永金授權,自然沒有背信問題,因而判徐翊銘無罪,鄭朝方上訴二審。高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因而駁回上訴,徐翊銘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