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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岡桶屍案」蛇蠍女殺男友水泥封箱!她判27年半聲請釋憲 轟「國民法官」被打臉

    2026-01-09 06:00 / 作者 侯柏青
    發生在2022年的台中神岡桶屍案,死者被裝入橘色桶子,水泥封屍,扔在一處鐵皮工廠。資料照/讀者提供
    台中酒店妹蔡嘉樺殺害男友並用水泥封箱,棄置神岡閒置廠房長達3年8月,被檢方依殺人、棄屍罪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首創依「間接證據」認定蔡女是真兇,重判27年半,二、三審支持見解駁回上訴定讞。蔡女聲請釋憲,主張《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壓縮辯方空間,讓檢察官形成訴訟主導,且國民法官欠缺《憲法》保障的獨立性,該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打臉裁定不受理。

    回首此案,台中市神岡區廠房的房東於2022年10月間,在閒置工廠發現「木乃伊桶屍」,裡面裝的屍體赫然是失蹤逾3年8月的陳姓男子,兇手直指前女友蔡嘉樺。檢方查出,蔡女向陳男借貸超過157萬元,平日疑遭陳男拳腳相向,兩人存在複雜的金錢及感情糾紛。

    調查指出,蔡女於2019年3月4日晚間開陳男的車子,將意識不清的陳男載回陳母住處,晚間開著同一台車將陳男載到摩鐵投宿,但僅2個多小時就退房,翌日凌晨4點多,蔡女又返回摩鐵,當天中午退房走人,蔡女3/13火速以每月1萬2千元價格承租神岡一處廢棄廠房,僅短短1年就不再付租。

    一審國民法庭認定,蔡女在3/4投宿摩鐵到3/13承租廠房之間犯案,她用鈍器擊殺陳男,為了防止屍體腐爛發臭,她在3/16跑到五金行買水泥攪拌器、方形普力桶、白色塑膠桶及手套,另在3/18凌晨用蝦皮帳號買下防水滲透的深藍色保潔墊,後來她又用露天拍賣網站帳號訂購1批透明夾角的大塑膠袋。

    涉案女子為酒店妹蔡嘉樺。資料照/讀者提供


    蔡女在3/24假日早上,載著一堆戰利品到廠房,將陳男屍體層層包裹後,疑由不詳共犯協助,將陳男搬入普力桶裡,再灌水泥漿完成封屍。她還心思縝密的消滅證據,不但冒用陳男的LINE帳號騙家屬,更費心捏造債務糾紛和解書,想把自己的債務一筆勾銷。

    此案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最錯綜複雜度的案例,且史無前例的運用間接證據重判。一審依殺人罪判18年、褫奪公權10年,另依毀損遺棄屍體罪判5年、偽造私文書罪判2年及《電信法》之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判3年,合併執行27年6月。二、三審均支持國民法庭認定,蔡女最終判27年6月定讞。

    發生在2022年的台中神岡桶屍案,死者被裝入橘色桶子,水泥封屍,扔在一處鐵皮工廠。資料照/讀者提供


    已經入獄服刑的蔡女不服,轉而向憲法法庭求助。蔡女主張,最高法院的判決適用的《國民法官法》第三章、第64條、第90條規定有違憲疑慮,因而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她主張,上述規定限縮當事人、辯護人的調查證據權限與爭執證據能力的空間,形成檢察官打官司時居於主導地位,加劇檢辯武器「不」平等,無助於實現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制度精神,違反刑事訴訟發現真實的《憲法》誡命,對當事人造成顯不相當之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權、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

    她也認為,這些規定沒有賦予國民法官足夠的身分保障,導致欠缺獨立性,無法依照司法院釋字第539號解釋的意旨行使審判權,她說,國民法官不是《憲法》第80條規定的「法官」,審判的結果自然不符《憲法》第16條之意旨,應屬違憲。

    不過,憲法法庭認為,她上訴二審的判決並沒有適用她主張的規定,無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此外,她也沒有具體敘明這些規定到底造成那些《憲法》權利侵害,哪裡牴觸《憲法》,因此一致決裁定不受理。而她另就最高法院判決及《刑法》規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將另行處理。

    本案由憲法法庭第二審做成,該庭的審判長為大法官呂太郎、另有大法官蔡宗珍及朱富美。

    發生在2022年的台中神岡桶屍案,死者被裝入橘色桶子,水泥封屍。資料照/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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