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家暴示意圖。本報繪製
超商店員吳姓男子多次在超商對3歲繼子(A童)揮拳,害他鼻青臉腫、身上布滿瘀傷,客人嚇到兩度通報社會局,但來不及救他。吳男去年在超商發現A童大便在褲子,一頓毆打踢踹後抓他回家梳洗,竟8度打推害骨折、頭撞洗手台昏迷,緊急送醫才保住小命。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7年10月,二審今開庭,這名恐怖繼父未現身,由於不確定傳票是否送達住居地,合議庭決定改期傳喚。
調查指出,吳男自去年3月起負責照顧A童,他經常在上班期間,帶著A童到超商一併照顧,沒想到,他卻在超商裡甩巴掌、拳打腳踢,還拿「愛心小手」、棍棒打A童的臉及身體,害A童身體遍布瘀傷。
而他的行徑也讓超商客人看不下去,去年4月他在超商拿棍子打小孩,打到小孩腳部紅腫、鼻側流血,客人遂通報社會局;6月間,客人又看到A童的臉、眼窩都有瘀傷,再次通報社會局。不過,客人的暖心行徑仍來不及救他。
半個月後,吳男在超商上夜班,A童不小心便溺在褲子裡,吳男大怒用右手抓住他的頭髮將他撂倒在地,9度腳踹A童,4度對他揮擊,眼見A童奮力爬起側坐,吳男竟然又大力踢踹,害A童兩度重摔,趴在地上起不來。
吳男見狀直接將虛弱的A童載回家,吳男先跟妻子說孩子大小便的事,然後當場拿棍子多次打他屁股,才帶他到浴室清潔,但在浴室沒有停止凌虐,徒手推A童害他摔倒,等A童起身後,吳男又再度推他,前後推倒7、8次後,A童不但多處骨折,頭部也撞到洗手台昏迷失去意識,吳男才將他送醫。
醫院緊急手術後,A童雖保住一命,但因為腦出血,導致語言和認知發展遲緩等嚴重創傷。檢方認為他下手太狠,依家暴殺人未遂、妨害幼童發育及傷害等多罪起訴吳男。
吳男在法院應訊時承認妨害幼童發育及傷害罪,但強調沒有殺小孩的意思,當時因為情緒失控才導致憾事,強調案發時是在客廳推孩子,沒有在浴室推打小孩。不過,法院根據在場證人證述,認為他說謊。
一審認定,吳男一開始在超商時就下重手痛擊A童的頭部,也毆打擁有重要器官的心臟、脾臟及肝臟的幼小身軀,這些都可能導致幼童死亡,而他看到A童倒地不起,竟沒有將他送醫,還強行將他送回家後再毆打、推倒,在在顯示,即使幼童死亡也不在意的心態,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1年7月,又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7年,應合併執行7年10月。
吳男曾經被羈押,當時他為了拚交保曾辯稱沒有殺意,他還辯稱,過去曾用打罵方式教小孩,但「痛在自己」,他聲稱「自己對孩子比誰都好,我終究是愛孩子的,都是希望孩子好,只是方式需要改進。」吳男目前已重獲自由。
一審不採信其供詞,重判7年10月,吳男上訴二審。但詭異的是,二審今天上午開庭,吳男卻沒有現身,高院正釐清他是否有收到傳票,全案改期到明年1/15再開庭,屆時這名可怕繼父是否現身,受到外界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