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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囚釋憲!被害人家屬96.7%挺死刑 犯保協會:廢死是天邊彩虹,拿不出配套

    2024-04-23 14:08 / 作者 侯柏青
    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圖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表、律師陳淑貞。陳品佑攝
    37名死囚連袂聲請釋憲求生,憲法法庭今天展開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針對被害人家屬做問卷,有高達96.7%贊成死刑。委任律師陳淑貞開庭時主張歐盟經過53年才廢死,中間還經過溝通和詳細配套,但台灣推動10幾年來什麼配套都沒有,廢死就像「天邊彩虹」。她強調,只要通過司法判決審查就該執行,30幾個死刑在監所沒有明天,一樣也是違反人權。

    陳淑貞開庭時解釋,社會重大命案而催生的血淚法案,包括彭婉如命案催生《性侵害防治法》,白曉燕命案後催生《被害人保護法》(今年更名《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鄧如雯殺夫案是司法給了溫暖,只判3年而且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則催生了《跟蹤騷擾防制法》。她據此提醒大法官,《憲法》應該是最大公約數的平移。

    她認為,歐盟經過53年才廢死,廢死前也做過詳細配套溝通才做到,但台灣的程序看起來沒進步。她主張,死刑犯經過司法審查判決後就應該依規定執行,況且,監察院、廢死聯盟訪談37名死囚,他們均認為「生不如死」,但她質疑,延宕死刑是合憲不合憲的問題嗎?讓他們這樣不也是違反人權嗎?

    陳淑貞庭訊後解釋,犯保針對被害人家屬做的問卷,反對廢死的部分超過96%,比一般民調來的更高。

    她表示,這些家屬都屬於3年內開案的重大案件家屬,或許悲傷還在,但其中有很多意見,卻是理性且宏觀的。例如家屬們認為,殺小孩或殺至親,屬於罪大惡極不能原諒,他們也對「精神鑑定」有所質疑,認為精障病不是一定不能判死刑,如果在監所的話必須強制治療等。

    不過,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討論死刑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對此,陳淑貞解釋,有些狀況可能是情緒宣洩的結果,而她也解釋,歐盟於2003年廢死後,就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迄今推動已經10幾年,但主張廢死的比例沒有增高,反對廢死的聲浪依然存在,而且比例很高,這就是家屬為什麼認為「沽名釣譽」的原因。

    她也表示,媒體也動輒使用「殺兩人不用死」等字眼當標題,顯示廢死的推動在台灣民間引起相當大的反彈、反感。她認為,廢除死刑是「天邊彩虹」,廢除死刑是一個標竿,但台灣至今還沒有達到這個程度,而且廢死得有配套措施,但到目前為止,配套措施是什麼,大家完全不知道。

    她認為,有些人主張配套可以採用「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這種「完全沒有明天」的狀況也是違反人權,如果採用「高門檻假釋制度」又會牽涉很多議題。但她說,把人關到死,其實是另外一件事情,這次監察院和廢死聯盟訪查死囚,有些人就認為自己生不如死,大寮監獄也曾因此發生劫囚案。

    她強調,把這些平均關押20年以上的死囚,讓他們適用《監獄行刑法》是不對的。她也抨擊,這些死囚一再聲請非常上訴、釋憲,目的就是拖延死刑執行,造成一種很奇怪的現象,有30幾個死囚這麼多年來沒辦法執行死刑,應該是另一件事,不能延伸推論「死刑」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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