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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範兵役延長逃亡案件增加 檢察機關儘速發布通緝、專組專股偵辦

    2024-03-05 15:30 / 作者 呂志明
    最高檢察署昨(3/4)召開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最高檢察署提供
    依照數據資料統計,義務役軍人逃亡案件數,服役1年以上的比4個月的要高出7倍,自今年起,軍事訓練延長為1年,為了防止軍人逃亡案件暴增,檢察機關將針對這類案件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並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

    去年底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與國防部齊聚一堂,針對2024年1月1日兵役延長可能衍生軍紀案件該如何處理,進行意見交換,當時國防部請檢察官考量部隊任務特性,「針對嚴重影響領導統御(如暴行犯上)及部隊安全(如販毒)之案件於必要時,建議依法聲請羈押。」「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建議檢察官從速偵辦,消彌官兵僥倖心態,避免造成模仿效應。」

    當時會議達成3點共識,第一、加強溝通:軍檢之間、院檢之間就軍人案件,應持續聯繫溝通,偵查中並徵詢原移送軍事機關意見。第二、速查嚴辦: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應從速偵結。第三、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御、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者,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

    昨(3/4)日,最高檢察署召開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就「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軍人逃亡通緝相關事項」、「檢察機關偵辦嚴重影響部隊管理及領導統御之案件時,建請參酌軍司法實務見解及考量部隊實需」、「請各檢察機關辦理部隊肇生社會矚目或重大損傷之事件時,得適時分他案偵辦,以釐清事實真相,杜絕外界不當揣測」、「重大軍法違紀案件軍事單位儘速據報上級與憲兵隊」、「建請軍事司法警察機關對重大軍法違紀及社會矚目案件,於移送檢察機關時並副知訴訟轄區所屬之二審檢察機關」等事宜,充分交換意見並做出具體共識決議。

    其中,就義務役軍人逃亡事件,依照統計數據,1999年至2013年間,1年以上義務役軍人逃亡案件數為338件,而近5年也就是縮短為4個月軍事訓練時期的逃亡案件,則只有48年,2者相差7倍。

    對此,這次會議中檢察官與軍事機關充分協調溝通後,決議除了依照第1次聯繫會噇決議事項,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將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

    另外,軍事機關法令眾多且更替頻繁,會中也建請國防部將未涉及機密,但為司法機關辦案需要之軍事相關法令,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介接,讓檢察官、法官直接上網查閱,以利案件的偵查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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