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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救濟程序完結 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死刑

    2024-01-05 14:49 / 作者 呂志明
    法務部。呂志明攝
    新北市發生校園割頸案,再引發廢死與否討論,甚至質疑為何不執行死刑,法務部表示,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只要救濟程序完結,一定依法執行死刑。

    法務部指出,我國現行法仍有死刑規定,國家未廢除死刑制度前,法務部對於死刑執行,本於依法行政,尊重死刑犯聲請救濟權利,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

    全國目前37位死刑犯(原38位,其中1人已因心因性休克死亡)相關司法救濟程序情形,自2022年12月間起,6度函詢司法院關於死刑犯憲法訴訟進度及相關聲請事由,持續掌握每位死刑犯的救濟進度。目前37名死刑犯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1名死刑犯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

    法務部表示,死刑的執行,法務部一向秉持依法審慎的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陳送部長依法執行,若無視法制,貿然執行,才是違法執行。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然而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值得深思。

    法務部說,部長蔡清祥自2018年7月上任後,分別於2018年8月、2019年4月依法執行2次死刑,並非拒絕執行死刑,所有死刑案件之執行,皆須合乎法律規範,絕非一句口號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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