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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誆放款賺利息5年詐得65億 詐團主嫌竟將錢買土地、買包、買名車

    2024-01-02 18:48 / 作者 呂志明
    調查官在林男成立的不動產投資公司執行搜索。調查局提供
    林姓男子成立不動產投資公司,對外誆稱公司專門放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為業,賺取每月3.75%至4.5%之利息,以此推出年利率12%的投資方案,吸引民眾投資,在5年內吸金及詐騙的金額高達65億,林男將這些錢全都挪為已用,拿去購買台中七期豪宅、名車、名牌包。害得投資人血本無歸。

    檢調查扣林男名下的名車。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獲報後,報請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王亮欽指揮偵辦,日前將林男及集團成員10餘人約談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銀行法》、《刑法》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成員分別以5萬至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外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林男名下房產獲准,價值總計 6038萬6284元。

    據了解,林男成立不動產投資公司,自2019年開始至2023年止,對外推出投資方案,誆稱他所成立的公司以放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為業,賺取每月 3.75%至 4.5%之利息,以此提供每月 1%利息的投資方案(即年利率 12%),吸引投資人投資,投資人可以 5 萬元為 1 單位入金,保證投資每單位每月可定期獲利 1%的利息。

    調查人員搜索林男成立的不動產投資公司查扣名牌包。調查局提供


    林男為了取信投資人,開立「翔○不動產投資有限公司專用本票」提供給投資人,藉以招攬投資,然而林男等人在收取投資人資金後,實際上並未將這些非法款項放貸企業,而是挪為已用,除了以購買台中七期豪宅、名車、名牌包,並發放佣金及利息給集團各組業務與投資人,最後因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息後,投資人紛紛於LINE 組成自救群組,但此時已回天乏術,投資的錢早已拿不回來。

    調查人員搜索林男成立的不動產投資公司,查扣現金不法所得。調查局提供


    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檢舉後,報請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王亮欽指揮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打詐中心、科偵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在搜證告一段落後,於去(2023)年12月間發動搜索,在林男住居所共24處地點,查扣現金1200萬餘元,賓士車、特斯拉等名車 5 台,愛瑪仕、香奈兒、迪奧等名牌包及帳冊證物一批。

    另外也同時約談林男及業務主管等10餘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林男遭聲請羈押獲准,其他主管分別以 5 萬元、10 萬元、15萬元、20 萬元及 30 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另外為保全犯罪所得的追徵,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林男名下房產獲准,價值總計6038萬6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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