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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殺夫案明宣判!檢辯雙方法庭大戰「情堪憫恕」減刑條款

    2023-07-20 17:43 / 作者 侯柏青
    新北地院。侯柏青攝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殺夫案」,今天辯論最關鍵的「量刑」問題,檢方認為不能引用《刑法》59條的「情堪憫恕」條款減刑,且憂輕判恐影響社會大眾,建議量刑8到12年。辯方則認為季婦符合「情堪憫恕」條款,溫情喊話呼籲國民法官「用被告視野看事情,就能感同身受悲劇,一個人被家暴了37年,難道不值得同情嗎?」合議庭今天下午已進行評議,預定明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檢辯雙方誰能打動國民法官,明將揭曉答案。

    檢方否決「情堪憫恕」條款,建議量刑8到12年

    檢方率先表示,辯方強調季婦遭長年家暴「忍無可忍,生不如死」,要大家有「同理心」,這些檢方都同意,但除了同情被告以外,也要同情已經沒辦法在法庭上陳述的人(死者),殺人抹煞的不只是「不合格的丈夫」,是「一個人的生命」。

    「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檢方解釋,《刑法》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季婦殺人符合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刑度將從5年到20年起跳。

    檢方表示,季婦犯案是計畫性行為,動手時還不敢開燈怕鄰居看到,而犯罪手段兇殘,無視范男哀號還拿鹼片水淋他(腐蝕皮膚),還有擦血跡、洗毛巾和換上衣的行為,顯示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建議在8年到12年之間量刑,依假釋規定,4到6年之間就有權聲請假釋。

    檢方分析,辯方主張用《刑法》59條再減刑,屆時,刑度區間有可能落在2年半到5年之間,換句話說,被告只要服刑屆滿1年3個月到2年6個月,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而且減下來的刑度對比起其他罪名,有不均衡的問題。

    檢方認為,引用「情堪憫恕」條款必須符合「特殊原因」、「客觀使人同情」、「判最低刑度仍嫌過重」等原因,該條款為「破例」,絕不能演變成「原則」。

    律師:季婦遭家暴37年多,值得同情

    不過,接下來輪到律師發表量刑意見時,法庭氛圍全然逆轉。

    律師葛彥麟採取柔性攻勢,一站起來就走過去搭著季婦的肩,他對著台上的合議庭說,「請各位國民法官看看,她像是這麼冷血的殺手嗎?有時,愛恨只是在一瞬間。」他說,電視影集常在演,要了解被告的行為,就必須要「成為被告」,透過被告的視野、植入被告的腦袋去看事情,就能感同身受這場悲劇,然後做出最妥適的判決。

    葛彥麟表示,季婦符合自首條件,而且開庭應訊時非常配合供述,完全沒有任何隱瞞;她也當庭向小叔道歉,小叔表示原諒,如果一個人沒有誠心悔過,需要這麼做嗎?

    而他也認為,季婦犯案有特殊原因,絕對適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條款。

    他解釋,季婦的情況是遭長期家暴,而且孤立無援,她也曾經想要對外求援,卻被丈夫范男擋下來,她為了保護一雙兒女和娘家手足,才放棄求助繼續隱忍。大家應該要有「同理心」,季婦被家暴長達37年,難道不值得同情嗎?難道她就該死嗎?

    他說,季婦很愛范男,所以對他百依百順,范男屢次酒後施暴,一次次的傷害妻子後都取得原諒,她沒得到范男的尊重和體諒,范男忽略「原諒也是有重量的」,最後壓垮了自己和妻子,導致妻子釀成大錯。

    他認為,季婦用這麼極端的手法去拿回「快樂的主導權」,方法絕對是錯誤的,她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但當下她應該是「別無他法」。

    庭訊末了,葛彥麟溫情喊話國民法官,希望給季婦重新做人的機會。「社會需要的是愛與關懷,希望讓季婦有活下去的力量,給她生命的關懷和祝福,讓她能早點和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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