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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致中判1年將入獄 北檢囑託雄檢執行

    2023-04-27 10:14 / 作者 侯柏青
    陳致中涉扁案將2度遭解職市議員。翻攝FB@陳致中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涉嫌在扁案中幫媽媽吳淑珍洗錢2.5億元,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措施。高檢署昨將資料傳真給台北地檢署,由於陳致中住居地在高雄,北檢已囑託給高雄地檢署,將由雄檢負責傳喚入監事宜。

    判決認定,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依吳淑珍指示在海外開設紙上公司,供吳淑珍將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案中不法所得816萬9015.3美元(折合台幣約2.5億元)匯入海外藏匿。黃睿靚供稱,當初開戶是聽從婆婆指示辦理,吳淑珍要她簽名,還說「這不是DIRTY MONEY(髒錢),你跟銀行講,這是你爸爸給你的錢。」黃睿靚雖然疑惑但只能照辦,向銀行開戶人員表示「這是爸爸給的GIFT(禮物)」。

    高院更二審將吳淑珍判2年,沒收扣案財物及孳息美金299萬8352.4元;陳致中判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0萬元,黃睿靚判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沒收兩夫妻扣案財物816萬9015.3美元。而更二審認定,黃睿靚「身為媳婦被迫處處配合」,考量她為親情犯罪,事後又認罪悔改,決定緩刑4年以勵自新。

    最高法院昨駁回陳致中、黃睿靚上訴,吳淑珍部分發回更審。據了解,北檢火速將陳致中執行案囑託雄檢執行,但黃睿靚部分則要等收到年籍等相關資料後,再確認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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