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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緩衝期一週」 期限內通報確診仍享保險權益

    2023-03-16 15:33 / 作者 陳康宜

    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新制上路後,民眾若感染新冠肺炎該如何就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詳細流程,指揮官王必勝提醒,65歲以上、孕婦等高風險族群,若快篩陽性務必就醫,以利醫師評估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一般民眾則建議在家休息,若要外出也要全程戴口罩。



    另外,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輕症免隔離上路後,會有7天緩衝期,也就是在3月26日之前,醫師仍可通報,染病者也採5+N規定,會獲得通報簡訊、居家隔離通知書,需完成5天居家隔離,請假、申請保險權益也與先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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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指揮中心公布就診流程,籲民眾若有嚴重症狀,應速就醫。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3月20日起民眾自行快篩陽性後,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或是屬於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具慢性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對象,應儘速就醫,以利醫師評估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風險。



    指揮中心說明,雖然多數新冠肺炎感染者均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但病程仍有機會發展為中重症,民眾快篩陽性後,如出現下列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請立即撥打119、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



    指揮中心特別提醒,65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6週內)、具慢性病(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炎、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30等)或具影響免疫功能疾病之民眾,為感染新冠肺炎後可能導致併發症的高風險對象,若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以利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指揮中心指出,3月20日起同步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取方式,若是高風險民眾染病後就醫,經醫師診察評估為發病5日內且符合重症風險因子等條件者,即可由醫師開立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讓民眾至全國約2700餘家合約機構領取。



    指揮中心說,由於兒童染疫後重症機會低於成年人,且兒童較不擅於表達自身感受,如家中兒童快篩陽性後,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超過39度合併發冷、冒冷汗、退燒後持續或活動力不佳、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喘、胸悶胸痛、持續性嘔吐、頭痛或腹痛、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解尿,請家長儘速帶往就醫。



    指揮中心提醒,若兒童出現抽搐、肌躍型抽搐、步態不穩、意識不佳或持續昏睡、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唇色發白或發紫、肢體冰冷合併皮膚斑駁、冒冷汗、體溫大於41度等症狀時,更要立即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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