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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覽車年度評鑑名單今出爐!這17家未達標不列等 公總令限期改善

    2023-03-07 15:31 / 作者 胡順惠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3/7)公布「2022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其中僅5家業者列為優等、17家不列等。公路總局表示,將要求不列等業者限期改善,若業者持續不改善,最嚴重可要求廢止營業執照,公開該結果供消費者作為搭乘參考。




    圖片

    租借遊覽車前可先查詢評鑑結果。資料照




    202110月到202209月之間,公路總局依據遊覽車客運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項目進行評比,今公布評鑑結果,其中共有5家評列優等、甲等業者共計456家、乙等業者共計413家,另計有17家評列未達乙等不列等。



    名單中可見,曾在2021316日在蘇花公路發生撞上山壁重大死傷事故的騰龍遊覽車,已從原本不列等提升至甲等;5家優等業者包括國光客運遊覽車、嘉義汽車客運遊覽車、協弘遊覽車、豪賓通運、速可達通運。



    公路總局表示,公布評鑑結果用意是讓消費者租用遊覽車前有所參考,進一步以市場機制督促業者以升等為目標;針對不列等業者也會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可依《公路法》47條處分,最嚴重可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公路總局每年依照「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辦理評鑑作業,第一階段首先檢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包含肇事及違規紀錄等項目,第二階段由安全紀錄甲等以上業者提出申請檢核專業科技化管理項目,第三階段由符合申請優等資格之業者提出申請,經該局評鑑小組實地評鑑後,才能評列優等業者,代表該業者營運安全達到優良水準,具備完善科技化專業管理作為,且已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



    公路總局補充,依據評鑑作業要點規定,業者評鑑有動態調整機制,乙等以上之業者,自年度評鑑結果發布後,倘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亦將依安全紀錄調降等第;至於評列不列等之業者,於完成改善後可申請檢核半年期間以上之安全紀錄,經確認已達乙等標準者,改列為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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