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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60萬交保 內政部:若一審有罪將停職

    2022-12-16 17:13 / 作者 陳玠婷

    將在12月25日上任新竹市長的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因涉貪案,昨(15日)遭檢調搜索立委辦公室,高也在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今天凌晨以60萬交保。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若縣市長在就任後遭《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一審有罪,將會被停職,三審有罪定讞將被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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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因涉助理費貪案,15日遭檢調搜索立委辦公室,晚間移送北檢複訊。廖瑞祥攝




    高虹安涉嫌以人頭低薪高報立委助理費用一案,檢調昨日發動搜索,並傳喚高虹安及相關人等偵訊,結束後高等人陸續交保,而檢方也將此案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



    陳宗彥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若遭《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在一審被判刑,依法規定將「停職」。



    陳宗彥說,假若高虹安就任新竹市長後,詐領助理費案遭起訴並一審判決有罪,就會被停職,其市長職務由副市長代理,若副市長出缺或無法代理,則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若一審遭判刑,但二審改判無罪時,於其屆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若經過三審有罪定讞,則依法予以解職。如剩餘任期大於2年則補選,小於2年則由中央派員代理。



    具律師資格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高虹安以人頭低薪高報助理費案,如果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起訴,一旦有罪定讞,依法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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