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今(29日)遭檢方依槍砲、恐嚇等5大罪起訴,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狄鶯、孫鵬的獨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日前拍攝「噴火槍影片」並在網路上散布引發恐慌,後續更被檢警在其住處發現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與空氣槍,檢方今(29日)依槍砲、恐嚇等5大罪將他起訴。據了解,孫安佐原本是要拍搞笑短影音,卻因想衝觀看數、拿更多獎金臨時改拍火焰噴射影片,再度引發熱議。
回顧本案,孫安佐5/14在IG上傳「肩負式巨型火槍」影片,影片內容可見他公然在河堤試槍,橘紅色火光瞬間噴發,接著濃煙竄天,十分駭人,他甚至把煤油倒入另外一個塑膠桶中,再裝上細長的金屬管後噴出巨大火焰。由於影片曝光造成大眾恐慌,檢警旋即介入調查,5/16搜索拘提孫安佐,竟在孫家查獲疑似有殺傷力的槍枝,檢察官5/17將孫安佐聲押獲准。
至於孫安佐拍片原因,檢方查出,拳願執行長邱皓偉(綽號秋偉)在今年3/28以拳願格鬥運動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和孫安佐簽下合作協議書配合拍攝短影音,每支可拿到5千元酬金。沒想到,孫安佐於4/22提議拍攝肩負式噴火影片,一行人於5/14上傳影片到孫安佐的IG發布。
據了解,孫安佐在偵查中坦承,火槍測試影片內容是由他決定,他並坦承,因拍攝火焰槍影片會獲得較多人觀看,為獲取額外獎金,才拍攝該支影片,獲取2萬5千元報酬。不過,孫安佐否認涉犯公共危險、恐嚇公眾等犯行。
事實上,該支影片PO出前,攝影企劃曾提醒恐有適法性疑慮,陳姓經紀人則要求加上「專業演練,請勿模仿」、「危險,請勿模仿」等警語。不過,孫安佐卻在群組中表示「警語太多了」、「不會有警察啦」等語,拒絕加上警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