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魯紀賢判10年半定讞。資料照。呂志明攝
知名扯鈴教練魯紀賢被中共吸收淪為共諜,收570萬元金援招攬扯鈴圈同行及現退役官兵一起組織共諜網,再透過各路軍方人脈拿到機密情報,連知名藝人郭書瑤的弟弟郭伯廷都涉案。魯紀賢一、二審均被判10年6月,郭伯廷一審判3年半,二審則改判3年,最高法院駁回魯紀賢等人上訴,全案定讞,但郭伯廷的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檢方查出,身為知名扯鈴教練、博士高材生的魯紀賢,常因學術研究或洽尋扯鈴商演活動往返兩岸,卻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當共諜並收取570萬元。魯紀賢返台後,在台北市士林區租屋作為基地,先後拉攏退役士官、兵林楚崡(原名林明慧)、林婕妤(原名林姿穎)、常德隆及現役下士李得勝、海巡下士馮世維等人跳火坑。
郭書瑤胞弟郭伯廷捲入共諜案。翻攝郭書瑤臉書、呂志明攝
魯紀賢也拉攏另一名扯鈴教練趙亦偉、郭伯廷以及其女友曾姿婷協助犯案,並請郭伯廷等人提供帳戶當人頭,讓他接收中共資金。而他的心思縝密,另請從事網拍的中國籍女子田曦及其他業者,利用地下匯兌將紅錢洗進台灣。
據調查,魯紀賢自2022年間起利用線上遊戲等管道,物色具有軍職身份的網友,若有財務不佳的情形,他就用招待宴飲、給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錢吸收成下線,再利用他們的軍中人脈招攬同事、好友鞏固組織發展並刺探、蒐集軍中情報。
一審認定,魯紀賢在台餐共計吸收12名現役軍職人員、民間人士加入組織並交付軍中文件,但他招募12名現役軍人、海巡人員卻被悍拒,一審依《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重判10年6月。林楚崡等5名官兵部分,則被判6年2月至4年4月不等,郭伯廷、曾姿婷、趙亦偉分別判3年10月、3年8月、3年。中籍女子田曦則涉嫌地下匯兌1.9億餘元並獲利415萬餘元,被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8年。
二審維持魯紀賢及常德隆、李德勝、馮世維、曾姿婷的刑度,另改判林楚崡、林婕妤5年;郭伯廷減輕改判3年、趙亦偉改判2年,但宣告緩刑4年,2年內服200小時易服勞務;田曦改判為7年2月。
魯紀賢等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他與林婕妤、林楚崡、常德隆、李得勝、馮世維、田曦等部分,全案判刑定讞。至於郭伯廷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還有疑點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他將再度面臨審判。
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上兵常德隆判4年10月確定。資料照。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