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在孫安佐火焰噴射武器影片中的網紅「重讀」陳昱中,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廖瑞祥攝
星二代孫安佐(改名孫健豪)因涉嫌持有改造槍、拍攝公開重裝型噴火槍影片,17日被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其經紀人重讀天月則因持有大麻等罪嫌以3萬元交保。然而,重讀昨日踏出士林地檢署後隨即表示卸下經紀人職務,嘆「太麻煩了」,當晚他在Threads提出4點相關聲明,還原整起事件始末,否認切割卸責。
重讀因陪同孫安佐拍攝危險影片及持有二級毒品等罪嫌,與孫同時被拘提調查,昨日被裁定3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而他在交保後心力交瘁表示「太麻煩了」決定卸下孫安佐經紀人一職,以後僅以朋友身分關心孫,不會逃避相關責任。
重讀天月反擊「無情切割孫安佐」言論。翻攝自重讀IG
不過,重讀卸職的決定也被部分網友質疑,他在筆錄中卸責、無情切割孫安佐,重讀昨日深夜在Threads上發布4點聲明,他首先指出,偵查不公開、所有相關人士的手機都被警方扣走,怒嗆網友:「偽證罪知道是什麼嗎?藐視台灣司法和刑警嗎?」
對於自製火槍以及檢警在孫家搜出的改造槍枝,重讀強調「我們一概不知道那些是什麼,」只知道那是孫的興趣,且一直以為是生存遊戲的玩具,並不知情有改裝,「我有開玩具槍工廠嗎? 你覺得如果他的家人如果知道, 我們不會制止他嗎?拜託,行行好,發生這事 大家都很難過/驚恐,不要再亂說了」。
至於近期拍攝的5支影片,重讀還原從簽約到拍攝的歷程,表示影片全與廠商簽過合約、對好拍攝時間、內容、交件日期,但內容部分,他不是製作人也不是導演,「是廠商提出的,這是事實。」此外,影片拍攝當天,孫安佐突然堅持一定要加入自己「改良發明」的火槍內容,「不然就不要拍,直接爆氣。」重讀坦言,當下因對方過去已有相關拍攝經驗,加上不斷保證「絕對沒問題」,團隊才妥協拍攝。
面對網友痛罵他「切割孫安佐」,重讀不滿反擊,自己早在案發後便配合調查長達18小時,更坦言卸任經紀人的原因是「已經無法100%控制與溝通孫的行為」。
他無奈重申,其實早與孫鵬約法三章,若再發生無法控制的情況,就不再擔任經紀人職務,如今只是執行之前的決定。
重讀強調,自己其實沒有從孫安佐經紀人身分鐘獲得太多利益,「他爸媽沒有給我任何錢,我也沒底薪,甚至還要幫孫付錢。」他舉例,自己曾替孫安佐處理北車商家欠款、協助安排公益活動,希望幫助對方慢慢回歸正軌,「我已經盡力了,這樣叫切割嗎?」最後他無奈表示,外界意見都願意接受,但部分言論仍讓他「傻眼到不行」。
重讀天月反擊「無情切割孫安佐」言論。翻攝自重讀IG、Threads
重讀聲明全文:
1.所有偵查流程都是不公開,何來的我筆錄推卸責任??到底在講什麼? 所有參與的人手機都是直接被警方扣走, 請問有什麼能造假?? 你們造謠不需要用大腦嗎? “偽證罪”知道是什麼嗎? 藐視台灣司法跟刑警嗎?請問??
2.火槍與搜到孫家裡的東西, 我們一概不知道那些是什麼,只知道是孫安佐的興趣,一直以為是生存遊戲的玩具⋯ 並不知情有改裝,這是事實 我有開玩具槍工廠嗎? 你覺得如果他的家人如果知道, 我們不會制止他嗎?? 拜託,行行好,發生這事 大家都很難過/驚恐,不要再亂說了
3.拍攝這近期五隻影片, 全都是有簽合約跟廠商對好拍攝時間, 與內容,還有交件日期, 這次合作的內容負責內容如下, “我這次合作並不是製作人,我也不是導演” 是廠商提出的,這是事實 從影片聲音就知道不是我, 這是事實⋯看影片風格就知道不是我做的⋯這是這次的合作模式以下 *廠商A:負責對接溝通 *男子B:特地從中部北上負責拍攝與後製影片,當天是4/22必須拍攝完成才能趕件完成,不至於到違約! “所有腳本內容全都沒有提到火槍此內容”, 有群組對話紀錄的,內容我們只是要講孫的過去故事而已!誰會要跑去北投那麼遠?? *重讀天月(經紀人):負責陪同孫順利的拍攝完成,事前調整非常多次合約都是我獨自完成,並且盡力控制狀況,只能盡力⋯對 我也沒有這樣的經驗,研發氣瓶?! *孫安佐:負責入鏡,照著腳本走,但 孫那天非常失控的半強迫並說服我們, 一定要拍攝他的發明,他新改良的,不然他不要拍,直接爆氣 而且跟我們保證絕對沒問題的!!放心 我們基於他多年研究火槍也有拍攝經驗之下,就覺得好吧,他都這樣說了才拍攝/上片
4.講我切割的人,可以去撞牆了,我在聲明出來時,在地檢門口非常清楚的極度疲憊, 承擔了相對應的責任,在地檢署與警局扣押了18小時左右,盡力配合調查⋯ 並且會說卸任孫經紀人轉為朋友的原因是: 我已經確定無法100%控制溝通孫的行為了, 我願意出事嗎?? 因為我也被牽連了不是嗎?誰知道火槍威力如此強大?誰知道會如此嚴重? 我也在事件發生前跟他爸爸(鵬哥) 約法三章說:如果又出現無法控制之行為時,就不要再當他經紀人了,我也同意 代表我能力有限了⋯ 因為我賺不到錢也會被牽連,他父母只希望他好好在家生活,不奢求他如何了 所以何來切割?我還是很重視孫,也是當家人在對待,不然我早就不在他身邊了⋯ 也沒有要切割遠離的意思好嗎? 還是說我要在未來,繼續被抓著跑,也沒收入??是這樣嗎?他爸媽沒有給我任何錢,我也沒底薪, 甚至還要去幫孫付錢,繳他去北車買水管不付錢的商家??我有什麼好處?? 就希望他能在工作上步入正軌,也帶著他去做公益,慢慢調整中,資源都是我去想辦法, 我已經盡力了,講明白,這個叫做切割?? 罵的人是在想什麼?? *最後聲明: 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我都接受,只是做個補充,謝謝。有些言論讓我傻眼到不行
-2026/05/17,重讀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