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涉嫌性交易後假冒警察,被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30天。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台中一名老司機和外籍女子性交易,完事後突然改口說自己是警察,還要求搜查包包是否藏有毒品,嚇壞的女子趕緊配合,後來越想越不對勁,加上交易款項支付有問題,兩人爆發肢體衝突,女子憤而報警提告,老司機因犯僭行公務員職權罪,被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事情發生在2024年8月10日,台中陳姓男子晚上與一名外籍女子相約在旅館性交易。陳男付錢後,突然假冒警員,並稱「要查妳有沒有使用毒品」,要求女子打開包包和行李,女子只好配合讓陳男翻找隨身物品。
後來,兩人因交易金額產生衝突,陳男動手毆打女子,造成她臉部、腿部紅腫,女子氣得提告陳男強盜,檢警調查後,認為不構成強盜的要件,但是陳男假冒警察還對女子搜身,已涉及公務員職權罪,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明知自己非執法人員,卻假借警察名義要求他人配合檢查,損及警察形象及執行的公信力,加上陳男過往有多項前科,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30天,並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