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出庭聆聽一審判決。廖瑞祥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1710萬賄賂,被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及公益侵占等罪名起訴。台北地院審理逾1年落幕,一審於今(3/26)日宣判,北院依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4大罪,重判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北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收錢放水,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3年、兩次公益侵占罪各判2年、3年6月,背信部分判2年6月,合併應執行17年。柯文哲競選總統確定夢碎。北院要求原本在押的4被告,包括柯文哲、心腹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4人必須到庭聆判,而應曉薇帶著兩個女兒應佳妤、應佳伶現身,沈慶京則帶兒子聆判。柯文哲則是孤身出庭,妻子陳佩琪並未現身法院,李文宗也是單獨出庭。
沈慶京出庭聆聽一審判決。廖瑞祥攝
應曉薇由兩個女兒應佳妤(右)、應佳伶(左)陪同出庭,聆聽一審判決。廖瑞祥攝
李文宗出庭聆聽一審判決。陳祖傑攝
北檢指控,柯文哲遭控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接受沈慶京賄賂,涉嫌收取政治獻金210萬元、現金1500萬元,讓京華城改建案得以獲取20%容獎;另於競選總統期間,透過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不法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達6234萬餘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起訴。
全案自2024年8月底,由台北地檢署發起偵辦行動,柯文哲在歷經3天3夜偵訊後,於同年9月5日首度遭台北地院裁准羈押禁見,並一路延押至起訴當日。移審至法院後,柯文哲則兩度獲准以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卻經檢方三度聲押禁見,最終於去年1月2日裁押回籠。
北院自去年5月起密集審理,柯在被羈押了363個日子後,於去(2025)年9月5日經法院准以7千萬元交保獲釋,不過仍須配戴電子腳鐶、限制住居,並實施限制出境、出海8月,一審訂於今日宣判。
柯文哲始終否認犯行,多次怒批北檢「騙票」搜索他全家、民眾黨部,更勾結特定媒體淪為政治打手「唾面自乾」,將本案定調為政治追殺、司法迫害。他也多次喊話總統賴清德,自己「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預計也將於宣判後迅速移駕回民眾黨部,在同日傍晚5時對外召開中外記者會,表達對判決的看法。
柯文哲涉貪大事記。太報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