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示意圖。本報繪製
22歲戴姓男子先前因詐騙獲緩刑,但在高雄大寮圖書館服勞役期間,竟趁清潔女廁偷拍女子如廁。一名婦人發現異狀大叫報警,戴男當場下跪認錯,卻試圖掙脫規避查察。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侵害他人隱私,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並撤銷其緩刑資格。
法院調查,去年7月10日晚間7時至8時,戴男在圖書館二樓女廁第3間隔間內,將手機從隔板下方對隔壁隔間偷拍,當時A、B、C三名女子陸續如廁,其中僅C女的臀部影像被完整拍下,A、B女僅拍到鞋子,C女察覺異狀後大喊「報警」,戴男一度被管理員壓制當場下跪認錯。
警方表示,戴男在被查扣手機前已刪除偷拍影像,但手機仍被沒收,偵訊中,戴男坦承犯行,法院認為其偷拍行為是為滿足私慾,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判決其對C女既遂、對A、B女未遂。
法院指出,戴男偷拍行為已構成「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作案手機。此外,他先前因詐騙案件被判刑6個月並宣告緩刑,但此次偷拍行為發生在緩刑期間,法院遂撤銷其緩刑資格,使其直接入監執行原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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