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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界彭于晏慘了!抓酒駕漏開「別人女友」罰單 事後一起進摩鐵5小時

    2026-02-07 11:18 / 作者 即時中心
    台南市警察局二分局黃姓員警,貌似男星彭于晏(左圖,取自臉書),黃警涉貪汙罪遭起訴。翻攝畫面
    台南市警二分局黃姓員警,長相酷似男星彭于晏,被稱為「警界彭于晏」。去(2025)年執行取締勤務,查獲情侶檔酒駕共乘機車,遭控於執勤時涉嫌包庇違規,因為當事人女友有好感,甚至在案件處理後私下與女方會面,兩人意外在旅館巧遇,共同進入房間閒聊約5小時;甚至被查出把個資、真查報告上傳親友通訊群組閒聊。

    台南地檢近日偵結,依圖利罪、違法利用他人個資罪提起公訴,並建請量處適當之刑。警二分局也宣布將其停職,並展開行政調查。

    起訴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5年6月22日凌晨2時5分,黃警在台南市中西區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查獲廖男騎機車後載石女,並涉犯酒駕,廖男酒測值每公升0.49毫克,依法也應對石女製單舉發處以6,000元罰鍰,且無行政裁量空間,未料,黃警因對石女頗有好感,未對石女開罰。

    石女當日凌晨4時許自行離開中正所,返往其當時位於台南市中西區一家下榻旅店,同日凌晨4時8分許,旅店門口處,巧遇剛下班的黃警,2人於該處閒聊至同日上午5時7分,隨後共同進入石女所下榻旅店客房,至同日上午10時42分才一同步出房間。

    黃警也被查出利用偵辦之便,用手機拍攝廖男身分證、酒精測定紀錄表,並翻拍另案涉犯詐欺的偵查報告傳送到親屬、友人群組閒聊。檢方偵辦時,黃警坦承犯行,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以及《個資法》中的違法利用他人個資罪起訴,警二分局獲知起訴結果,立即依法停職,並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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